Re: [回饋] 商業糾紛

看板kualab作者 (某甲)時間9年前 (2015/05/22 14:25),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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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lfwunsch (四處打滾的狼願)》之銘言: : ※ 引述《longer5811 (longer)》之銘言: : : 這卦中二動爻説,卦主雖有足夠理由告對方,但勞心傷財,自己最後還是會有點財損,對方應會与卦主和解。 : : Longer. 2014.,10.27 : 最後與律師討論的結果是, : 貨款部分經法院向學校請求, : A公司的部分則是寄出存證信函來解除後續所有契約,並要求所有先前支付的款項返還。 : 所以向法院提出針對學校的貨款請求的支付命令。 : 但是學校在最近向法院提出了異議,於是確定進入訴訟階段。 : A公司在此掛之後沒多久就表示上法院再說。 : 所以也進入訴訟階段。 : 這兩個部分目前都還沒開庭。 目前狀況回饋 目前,與學校的部分因A公司的業務負責人在第二次開庭時被傳為證人,並將所有的 責任扛起(雖說是謊話連篇),於是與學校合意暫停至與A公司的官司結束。 然後再參考其判決來決定這筆貨款的判決。 與A公司的部分,因為在與學校的官司中,發現了學校提出的契約證據與A公司提供 我方的契約有出入,懷疑有詐欺嫌疑。 於是已經向地檢署提起詐欺的刑事告訴,已於昨天第一次開庭。(但我方因郵務問題 ,直到今天才收到出庭通通知,所以不是很清楚昨天的狀況。) A公司也對我方提起民事賠償的告訴,這個部分則是開了兩次庭,兩次都因為雙方 律師的訴狀延誤送達而幾乎沒有進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93.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ualab/M.1432275903.A.4BB.html

05/22 14:26, , 1F
因為詐欺是非告訴乃論,所以這部分是不可能和解的
05/22 14:26, 1F

05/22 14:26, , 2F
檢察官一辦就得辦到完,即使雙方合意和解也不行
05/22 14:26, 2F

05/22 14:27, , 3F
突然想到,補充一下
05/22 14:2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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