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2011-12 職業聯賽 SF & KR規章

看板kartrider作者 (everything DIY)時間12年前 (2011/08/08 18:22), 編輯推噓1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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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sports.com.tw/2011/subpage/page/2/11 台灣電子競技聯盟 2011~12年職業例行賽賽事規章 一、賽事項目: (一) 競速類:跑跑卡丁車 (二) 第一人稱射擊類:Special Force Online 二、參賽資格: 台灣電子競技聯盟所認證之職業隊伍 三、職業賽賽制: (一) 分為例行賽及季後賽 1.例行賽年度戰績積分取得上(下)半季冠軍資格-進行年度總冠軍季後賽 2.季後賽由上(下)半季冠軍爭奪年度總冠軍 (二) 例行賽賽程表(詳附件一) (三) 季冠軍、資格賽與總冠軍 1.季冠軍賽為上(下)半季第一名與第二名隊伍交手,進行七戰四勝制賽事 ,先取得四分積分者為該上(下)半季冠軍。 2.上下半季冠軍為不同隊伍時:由上下半季冠軍隊伍交手,進行七戰四勝 制賽事,先取得四分積分者為年度總冠軍。 3.上下半季冠軍為相同隊伍時:由上下半季皆得冠軍之隊伍出戰資格賽勝 出之隊伍,進行七戰四勝制賽事,先取得四分積分者為年度總冠軍。 4.資格賽由年度總戰績第二名與第三名隊伍加賽一場例行賽決定總冠軍參 賽隊伍。 5.總冠軍賽、季冠軍賽賽制,規章如下: (1)比賽當天抽籤依序抽出:攻守(SF),地圖(SF及卡丁車) (2)季後賽與總冠軍賽皆採7戰4勝賽制進行(單一項目獲勝視為一勝)。 (3)每場比賽包括兩種項目,分別進行13回合搶7卡丁車比賽與13回合搶7 SF比賽。 (4)當所有場次比賽結束後,兩隊勝場高者為總冠軍(於資格賽中則為晉 級)。 (5)當第6戰結束,兩隊勝場數相同時,則進行第7戰驟死賽,其規則如下 :當場抽出比賽之項目後進行13回合搶7勝制SF比賽或13回合搶7卡丁 車比賽,勝利者為總(季)冠軍。 (四) 季、總冠軍賽比賽人員名單遞交限制 1.每月登錄二軍登錄成二軍名單,上月底前繳交確認,隔月一號完成登錄。 隔月登錄也可以做一軍、二軍上下制度。 2.季、總冠軍賽比賽人員名單必須在十五日前完成遞交的動作,一旦超過時 限後,將不得再做更改出賽人員名單。但僅此於當月登錄一軍的選手。 如季、總冠軍賽隊伍在比賽十五天前尚未決定的話,則由可能參賽的隊伍 提出確認名單(含候補),之後不得臨時更改。 (五) 例行賽賽事流程 先進行第一場13回合SF賽事,後進行第二場13回合KR賽事,兩項目皆採13搶 7勝制;於單場13回合中率先取得7回合勝利之隊伍視為得一勝場,於第一、 第二場皆獲勝者即為當日勝利隊伍。倘若第二場結束時兩隊勝場數相同皆為 一勝一負,則進行驟死賽。 例行賽(含驟死賽)於比賽前一週之星期六由聯盟公証抽出並公佈SF與卡丁車 地圖,為比賽項目為顧及其可看性,將由裁判長於當日賽事確定進入驟死賽 後當場抽出比賽項目,再依抽出項目之原定比賽地圖進行比賽,各項目地圖 數與規則如下:卡丁車抽出五張地圖進行五戰三勝賽事;SF抽出一張地圖由 第一場先攻方改為守方進行五戰三勝賽事;於驟死賽獲勝者即為當日勝利隊 伍。 (六) 例行賽賽制細項 1.SF Online由當日主場隊伍先當防守方,進行13回合搶7之賽事,並於第6 回合結束後戰術討論二分鐘,同時雙方進行攻守交換至比賽結束。 2.跑跑卡丁車進行13回合搶7之賽事,並於第6回合結束後戰術討論二分鐘; 第1、2、3回合進行個人賽,第4、5、6、7、8、9、10、11、12、13回合 進行團體戰,團體戰規則比照以往進行3對3賽制,而個人戰部分之流程如 下: (1)主場教練於當週賽事開始之前的星期三提出個人賽選手名單,客場教練 於當週賽事開始之前的星期四提出個人賽選手名單。名單內容為每隊該 場上場三名選手中排定第1、2、3回合上場選手,且每隊上場選手不得 於第1或2或3回合重複上場,意即每位選手當日賽事必須分別出戰一場 個人賽。個人賽選手名單格式如下:(略) (2)未於規定時限內繳交該週選手上場名單之隊伍,視為該場次個人賽回 合棄權,並判教練警告一次。 (3)各隊應於每月1號繳交當月正式登錄名單,若無在名單上之選手不得參 加當月賽事。 3.驟死賽之地圖於比賽一週前之週六將兩項目地圖一併抽出:卡丁車抽出五 張地圖、SF抽出一張地圖;比賽當日若進入驟死賽時,由裁判長當場抽出 比賽項目後,視抽出項目決定由卡丁車進行五戰三勝賽事或SF進行五戰三 勝賽事,若抽出之比賽項目為SF,則由主場隊伍擔任先攻方,於SF驟死賽 第二回合結束後立即攻守交換至比賽結束。在驟死賽獲勝者即為當日勝利 隊伍。 四、例行賽戰績排名方法及順序: 戰績績分獲得方式 : 每場例行賽共進行兩種比賽項目(SF及KR),各隊伍於單場 例行賽中需取得該場賽事勝利,方為該場次獲勝隊伍並獲得一分積分。 (一) 例行賽戰績之評定以上(下)半季積分為排名依據。 (二) 若積分相同,則以上(下)半季總勝場局數(單場賽事結果之1:1或2:0比數)為 排名依據。 (三) 若總勝場局數相同,以年度總勝利回合(單局賽事勝利回合,例如7:6、7:1 加總)為排名依據。 (四) 若總勝利回合相同,則以該兩隊隊伍的對戰組合戰績勝者為排名優先。 (五) 若以上四項成績排名順序皆為相同者,則予以加賽一場決定排名。 五、例行賽賽事規章: (一) 跑跑卡丁車例行賽規則 1.例行賽單場採13搶7回合制的賽事進行,並區分為主場隊伍及客場隊伍。 由主場隊伍開設遊戲室,待主場隊員全數進入後,客場隊伍方可進入。 2.驟死賽進行採5搶3回合制的賽事進行。 由客場隊伍開設遊戲室,待客場隊員全數進入後,主場隊伍方可進入。 3.團體競速賽於S2頻道進行,車輛選擇為2010/10/10起,商城所販售之限定 四輪無道具功能之正規車種,且需經聯盟發文通知,正式販售1天後方可 使用,其餘車種一律不可使用 個人競速賽除可用上述車種之外,車輛選擇另可選擇兩輪車種,且需經聯 盟發文通知,正式販售1天後方可使用。 (1)寶箱車需經聯盟審核後於領隊會議中通過才可使用。 (2)且不得使用改裝套件的車輛,一律禁止改車。 為全面防範及避免爭議,車庫中不得有任何改裝道具。 4.於商城販售的裝飾類道具,部份開放使用,唯獨禁止裝備「氣球類」、「 寵物類」、「人物專屬套裝」、「頭飾」、「幻彩奇異筆」道具,且兩隊 顏色需符合紅色及藍色之統一性,並於比賽伺服器中不得使用車隊功能, 於一般伺服器中車隊需符合隊伍名稱。 5.每場賽事於公佈對戰組合後,各隊伍如要更換比賽之選手,需經該場次對 手同意,如對手不同意之情況,將提出證明文件至聯盟裁定理由是否充足 後,方可調派身份登錄為正式選手之成員上場進行比賽。 6.本賽季例行賽採用下列13張地圖進行比賽 (1)黃金文明之黃金坐標 (2)冰河破碎的冰山 (3)冰山滑雪場 (4)城鎮高速公路 (5)沙漠旋轉工地 (6)森林髮夾彎 (7)海盜的秘寶 (8)童話奇幻世界之門 (9)城鎮天下第一關 (10)太空蜿蜒跑道 (11)反方向海盜懸崖上的決鬥 (12)城堡隱藏的密室 (13)沙漠驚人的恐龍遺跡 以下為個人賽額外指定三張地圖 (14)森林迷幻的下坡道 (15)墓園魔王的邀請 (16)工廠未完成第五禁區 比賽地圖由裁判主持抽籤程序,由該日主場隊伍教練,按比賽場次順序一 次抽出13回合地圖進行使用。抽籤順序由個人賽優先抽出,必須混和個人 賽專屬的額外三張地圖,抽團體賽地圖時把未被抽到的個人賽專屬地圖拿 出,再繼續抽十張團體賽地圖。 7.選手設備設定完成,進入遊戲室後,除非經裁判允許發生問題需要重新調 整設備,不得擅自離開準備室。 8.選手至比賽座位就坐後,禁止再擅自離開座位,如有特殊需求請舉手告知 裁判,由裁判請相關人員協助。 9.賽事中擁有一次休息時間,經由裁判於六回合結束後,判定暫停生效,並 進行2分鐘比賽暫停,該場賽事於暫停後由裁判提出比賽繼續,並完成後續 所有賽事。 10.若比賽開始前一小時比賽隊未到場,且又未事先通知聯盟賽事組者,裁判 得以裁定該隊該場次落敗,並由另一隊獲勝,有事先告知並提出證明,聯 盟得經會議討論裁決是否於當日等候隊伍到場後進行比賽,或將比賽改期。 11.倘若於比賽中遇到不可抗拒之因素(如:網路斷線、電力中斷等)而無法 繼續比賽,聯盟將暫停所有賽事進行,並確認記錄檔是否完整,若記錄檔 完整將已賽完之成績列入正式紀錄,反之則該局重賽。若當日未完成之賽 事,聯盟將擇期舉辦補賽。 12.每場比賽前皆有10分鐘進行軟硬體設定,選手可自行更換「滑鼠、鍵盤、 耳機、鼠墊」四項配備,軟體部分選手只能夠進行滑鼠、鍵盤、耳機的驅 動程式設定與安裝,禁止裝設其他軟體,選手可更改Windows滑鼠、鍵盤 靈敏度,以及遊戲設定中滑鼠、鍵盤靈敏度及畫面解析度,其他項目禁止 進行變更。 13.若選手電腦硬體配備(包含:螢幕、主機、鍵盤、滑鼠、耳機、鼠墊)於 比賽中發生問題,比賽繼續進行,該局成績仍列入計算,待該局結束後選 手可舉手提出暫停,進行設備更換或設定,惟經裁判判定為惡意中斷比賽 時將記個人警告一次。 14.若比賽程式軟體(ex.跑跑卡丁車、SF Online)發生系統錯誤、斷線,裁 判將依照現場比賽狀況判定是否為人為因素而進行重賽。 15.若比賽準備時間3秒及開跑後5秒之內,有選手發生網路持續Lag的情況( ex.Ping值持續超過150,卡丁車內連線速度超過3格),選手可舉手向裁 判反應,裁判確認LAG無誤後方可重賽。 16.比賽中任何情況下,若裁判未提出賽事暫停需求,選手不得擅自停止比賽 ,違者視同干擾比賽。 17.裁判若提出賽事暫停需求,兩方選手必須雙手離開鍵盤滑鼠,等候裁判指 令,裁判尚未裁定比賽開始前,所進行之賽事紀錄皆不列入比賽紀錄。 18.若遇爭議判決,裁判要求雙方隊伍代表聽取判決說明,隊伍代表(教練或 隊經理)需於30秒內至裁判席集合,超過時間視同放棄自身權力,不得異 議。並經由裁判長匯集裁判組進行判決討論,討論過後即公布最後賽事判 決裁定,賽事記錄將以現場最後裁定為準,比賽雙方不得異議。 19.判決爭議經由現場裁定不得變更後,若仍對此判決有爭議之隊伍,可於賽 後向聯盟提出申訴。 20.賽事進行期間,選手後方僅限站立一位隊伍人員,且身份限定僅能是該隊 伍之教練,並於賽事進行期間,選手後方隊伍人員禁止與選手交談,僅於 每回合結束至下一回合開始前之空檔可與選手溝通。 21.比賽中,教練擁有一次無條件暫停的機會,教練一旦提出暫停,比賽即立 刻暫停,不得反悔,比賽暫停後,教練必須提出合理的暫停理由,否則將 予以警告一支,並判定該回合落敗。 22.比賽進行時,碰到bug點而遭重置判定,則是第一名尚未通過第二圈(一 圈圖則是60秒內)而遭重置,則無條件重賽,一旦第一名通過第一圈(一 圈圖則是60秒之後)則一律完成當場比賽。 難以判斷時,則一律完成該場次,事後再暫停比賽觀看RP依當時踩到bug 點的勝敗優勢做判斷,最主要是防範劣勢一方故意踩bug點而重賽。 以上是針對不可抗力踩進bug點作規範,而故意利用bug而遭重置,則未在 重賽條件內。 以下針對第二圈踩到BUG,則依當時優劣勢情況做判斷。 (1) 優勢隊伍踩到時,確定可以重賽 優勢隊伍判定:由發生進入BUG點當下各選手位置採積分制判斷。 如2、3、4名那方隊伍就是優勢隊伍。 (2)反之,劣勢隊伍踩到時,則無法重賽。 23.上述規章有修正之必要時,由聯盟賽事組召開電競聯盟會議針對條文內容 討論增修。 (二) SF Online例行賽規則 1.例行賽單場進行13搶7回合制的賽事,並區分為主場隊伍及客場隊伍。以主 場隊伍先為防守方,客場隊伍先為進攻方,於第6回合結束後進行攻守交換 至比賽結束。 2.驟死賽進行5搶3回合制的賽事,以當日主場隊伍進行先攻,並於第2回合結 束後立即攻守交換至比賽結束。 3.例行賽採五對五團隊賽,每場上場選手5人,選手可使用官網2010/1/1起, 所正式販售之新武器、新道具,需於正式販售10天後,經聯盟會議通過後 方可使用(樂透槍修改數據之槍枝、RGD、鹿角、白虎套裝、防爆道具皆 不可使用)。 4.各隊人物使用統一階級為少校以上,全地圖開放五步槍,限定一名狙擊手 、四名步槍手(UZI使用限定兩把)。 5.選手死亡後禁止交談、打字,雙手需離開滑鼠鍵盤。 6.每場賽事於公佈對戰組合後,各隊伍如要更換比賽之選手,需經該場次對 手同意,如對手不同意之情況,將提出證明文件至聯盟裁定理由是否充足 後,方可調派身份登錄為正式選手之成員上場進行比賽。 7.比賽地圖由裁判執行抽籤程序,由該日雙方隊伍之主場隊伍教練代表抽籤 ,每一輪(四周)賽事地圖不得重複,待下一階段賽事進行,方可重新進行 下一輪地圖抽籤。 如各隊同一張地圖本季已抽過3次,可於抽籤前與當週參與賽事之隊伍進 行討論,如各隊皆通過抽籤時可不重覆該張地圖。 8.比賽地圖限定為 (1)導彈 (2)沙漠陣地 (3)神經毒氣 (4)衛星 (5)命運交叉道 (6)阿富汗 9.選手設備設定完成,進入準備室後,禁止在準備室中打字聊天;除非發生 問題需要重新調整設備,不得擅自離開準備室。 10.選手至比賽座位就坐後,禁止再擅自離開座位,如有特殊需求請舉手告 知裁判,由裁判請相關人員協助。 11.賽事中擁有一次休息時間,經由裁判於六回合結束後,判定暫停生效, 並進行2分鐘比賽暫停,該場賽事於暫停後由裁判提出比賽繼續,並完成 後續所有賽事。 12.若比賽開始前一小時比賽隊未到場,且又未事先通知聯盟賽事組者,裁 判得以裁定該隊該場次落敗,並由另一隊獲勝,有事先告知並提出證明 ,聯盟得經會議討論裁決是否於當日等候隊伍到場後進行比賽,或將比 賽改期。 13.倘若於比賽中遇到不可抗拒之因素(如:網路斷線、電力中斷等)而無 法繼續比賽,聯盟將暫停所有賽事進行,並確認記錄檔是否完整,若記 錄檔完整將已賽完之成績列入正式紀錄,反之則該局重賽。 14.每場比賽前皆有10分鐘進行軟硬體設定,選手可自行更換「滑鼠、鍵盤 、耳機、鼠墊」四項配備,軟體部分選手只能夠進行滑鼠、鍵盤、耳機 的驅動程式設定與安裝,禁止裝設其他軟體,選手可更改Windows滑鼠、 鍵盤靈敏度,遊戲內滑鼠、按鍵設定及遊戲內畫面解析度,其他項目禁 止進行變更,且桌面色彩固定為32Bit。 15.若選手電腦軟、硬體配備(包含:螢幕、主機、鍵盤、滑鼠、耳機、鼠 墊)於比賽中發生問題,若雙方已經造成死亡(KD造成後),則比賽繼續 進行,該局成績仍列入計算,待該局結束後選手可舉手提出暫停,進行 設備更換或設定,若當下尚未造成死亡(KD造成後),則立即暫停比賽 並重新開房,該局成績不列入計算。 16.若比賽進行中,有選手發生網路持續Lag的情況(ex.Ping值持續超過 100)且影響比賽進行,選手可舉手向裁判反應,裁判將依照現場狀況 判定是否重賽,若進行重賽,發生Lag狀況前之成績仍列入計算。 17.比賽中任何情況下,若裁判未提出賽事暫停需求,選手不得擅自停止比 賽,違者視同干擾比賽。 18.裁判若提出賽事暫停需求,兩方選手必須雙手離開鍵盤滑鼠,等候裁判 指令,裁判尚未裁定比賽開始前,所進行之賽事紀錄皆不列入比賽紀錄。 19.若遇爭議判決,裁判要求雙方隊伍代表聽取判決說明,隊伍代表(教練 或隊經理)需於30秒內至裁判席集合,超過時間視同放棄自身權力,不 得異議。並經由裁判長匯集裁判組進行判決討論,討論過後即公布最後 賽事判決裁定,賽事記錄將以現場最後裁定為準,比賽雙方不得異議。 20.判決爭議經由現場裁定不得變更後,若仍對此判決有爭議之隊伍,可於 賽後向聯盟提出申訴。 21.賽事進行期間,選手後方僅限站立一位隊伍人員,且身份限定僅能是該 隊伍之教練,並於賽事進行期間,選手後方隊伍人員禁止與選手交談, 僅於每回合結束至下一回合開始前之空檔可幫選手加油打氣。 22.角色移動速度上限規定為1.9,但各隊須統一使用相同角色以保持整體性。 23.比賽中,教練擁有一次無條件暫停的機會,教練一旦提出暫停,比賽即 立刻暫停,不得反悔,比賽暫停後,教練必須提出合理的暫停理由,否 則將予以警告一支,並判定該回合落敗。 24.上述規章有修正之必要時,由聯盟賽事組召開電競聯盟會議針對條文內 容討論增修。 六、違規罰則: (一) 遊戲相關罰則 1.違反「跑跑卡丁車例行賽規則」中第3、第4、第7、第8、第17、第20點或 違反「SF Online例行賽規則」中第3、第5、第9、第10、第19、第22點、 第23點者,第一次予以口頭警告,第二次則予以警告一支。 2.違反「跑跑卡丁車例行賽規則」中第16、21項或違反「SF Online例行賽 規則」中第17、23項,立即予以警告,並判處隊伍該回合落敗。 3.發生「跑跑卡丁車例行賽規則」中第13、第14或違反「SF Online例行賽 規則」中第16、第17點,經裁判確認並無異常或為選手人為因素之情況, 立即予以警告,並判處隊伍該回合落敗。 4.因跑跑卡丁車開啟遊戲室之隊伍佔有該回合之優勢,如違反「跑跑卡丁車 例行賽規則」中第7點,選手擅自離開遊戲室,予以一次口頭警告,並須 將開房權交由對方並重新開設遊戲室。 5.選手單一年度累計警告次數達三次時,將受聯盟除名處分且永不錄用。 6.單一選手累計警告次數達兩次時,其所屬隊伍必須增加一名該項賽事之替 補隊員,以確保不適任選手受除名處分時不影響聯盟原有職業賽事之進行。 7.聯盟紀律委員會可視違反罰則選手之情節、動機或事後態度,對其罰則進 行加重或減輕之議決;經聯盟經紀律委員會認定情節嚴重者可立即處以終 身停止參賽。 8.選手對其所受之處罰得提出申訴,並於十日內將申訴內容以書面向聯盟提 出,紀律委員會將於接獲其書面申訴後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選手最後決定 。若選手被處以暫時終止比賽之罰則,於申訴期間內選手仍可繼續參加比 賽不受該條款限制。惟其申訴經紀律委員會維持原罰則,則該罰則立即生 效。 (二) 非遊戲相關罰則: 1.單場賽事進行中,選手擅自離開比賽座位,該回合該隊伍判定失敗。 2.以單一比賽日為單位,若比賽進行期間,教練或選手以言論、行為(包含 遊戲內文字)干擾比賽,經聯盟賽事組判定足以影響其他選手比賽進行, 第一次由裁判給予口頭警告並記錄,第二次該隊伍該回合判定落敗,第三 次則該隊該場次比賽判定落敗。 3.以單一比賽日為單位,若教練或選手於非比賽時間以言論、行為(包含遊 戲內文字)干擾其他選手,經聯盟賽事組判定足以影響其他選手,第一次 發生由裁判警告並記錄,第二次發生該教練或選手禁賽三個比賽日,情節 重大者,經聯盟會議裁決罰則。 4.不服裁判判決,以言語、肢體表現影響裁判或賽事進行,經由裁判判定後 ,將可對該教練或選手禁賽三個比賽日。 5.選手比賽期間不得攜帶電子儀器入場,於比賽前由裁判發現違規者處以該 名選手警告一支,於比賽後由裁判發現違規者判定該隊當日賽事落敗。 上述條文中未列舉,但影響比賽順利進行者,將由聯盟裁決為準。 (三) BUG作弊罰則: 1.如選手在比賽進行中,選手執行操作時發生BUG問題(ex.闖入bug點、丟 出bug彈、澎湖一號窗戶BUG閃光、手榴彈等),需立即雙手離開鍵盤滑鼠 ,舉手向裁判反應,該選手該回合視同死亡不可再做動作。 2.若選手在比賽進行中,選手刻意操作而發生BUG問題卻未自行舉手通報裁 判,遭裁判或對手檢舉並查證屬實,該選手所屬隊伍該項目之場次戰績判 定為敗,對手則為無條件獲勝。 3.若選手於例行賽程中發生BUG狀況,且未主動通報裁判處理達三次,該選 手將被剝奪職業選手資格,永不錄用。 4.SF遊戲內BUG相關內容如附件所示,聯盟有權隨時更新BUG相關規則,以利 比賽進行。 七、現場狀況排除: (一) 耳機、鍵盤、滑鼠、鼠墊: 若上述選手個人設備發生問題 1.請現場工程師協助設定 2.更換選手所攜帶之備用配備(換下之配備移至備用機測試) 3.請工程師協助更換電腦主機 (二) 螢幕、主機: 若上述場地原有硬體設備發生問題 1.請現場工程師協助設定 2.請工程師協助更換螢幕或主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87.168 ※ 編輯: hicker 來自: 114.24.187.168 (08/08 18:22) ※ hicker:轉錄至看板 TESL 08/08 18:32

08/08 19:52, , 1F
沒澎湖=□=
08/08 19:52, 1F

08/08 19:53, , 2F
'上季就沒了
08/08 19:53, 2F

08/08 19:53, , 3F
...澎湖很久就沒了
08/08 19:53, 3F

08/08 19:53, , 4F
這季再少火車
08/08 19:53, 4F

08/08 19:54, , 5F
什麼時候要再加新圖啊?
08/08 19:54, 5F

08/08 19:59, , 6F
好奇問一下 跑跑的bug點有哪裡?
08/08 19:59, 6F

08/08 20:02, , 7F
SF不是不加新圖..是連韓國原廠都沒出新地圖XD
08/08 20:02, 7F

08/08 20:02, , 8F
韓國自己也都打和台灣一樣的舊圖 感覺心力都在sf2
08/08 20:02, 8F

08/08 20:03, , 9F
08/08 20:03, 9F

08/08 20:03, , 10F
跑跑應該是跑一跑突然被系統說逆向吧
08/08 20:03, 10F

08/08 20:14, , 11F
ㄆ~ OK 那上篇我自珊嚕
08/08 20:14, 11F

08/08 20:17, , 12F
bug點 yue上次森法有進過 就是類似金子塔的捷徑吧
08/08 20:17, 12F

08/08 20:22, , 13F
那不是R與捷徑的抉擇嗎?還是別的?
08/08 20:22, 13F
文章代碼(AID): #1EFxZN4o (kartr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