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語法(架構)的問題
某次使用ArrayList的時候,
要使用sort功能的時候,
發現是要透過 Arrays.sort(myList.toArray()) 的方法來排序,
(myList為一個ArrayList的實體)
而這個地方讓我感到疑惑。
疑惑的點在於:
為什麼不是myList.sort()
而是sort(myList)呢?
照小弟的想法是:
如果有很多容器系列(EX: ArrayList,List,Vector等)
那上面應該會有一個抽象的父類別讓他們繼承或implements以提供相同的資料型態,
(事實上API內也這麼做)
而那個父類別提供sort()的抽象方法讓底下的子類別override,(API沒有採取這種作法)
這兩種不同的想法在物件導向的設計上有什麼不同呢?
有沒有大大可以提出另外一組例子讓小弟我體會一下這之中的奧妙呢?
還請大大們提示一下,如果語氣不好還請多多包含,
問題如果太過膚淺的話,提示一下我會自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12
推
03/06 17:25, , 1F
03/06 17:25,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