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船務] Bill to ship to問題

看板intltrade作者 (台灣人的法治觀念在哪)時間3年前 (2020/07/28 21: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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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nduck (鴨鴨)》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最近收到一張訂單是由台灣廠商下訂單出貨到越南給客戶,Bill to是做台灣廠商,ship : to是越南客戶. : 以往的經驗是出口報單買方是show bill to的資料,但這次bill to是台灣廠商...想問一 : 下經驗豐富的各位大大們這樣出口報單的買方show台灣廠商不就又變內銷了??? : 先謝謝各位大大的回答O(∩_∩)O https://web.customs.gov.tw/cp.aspx?n=2421206077EBB11F&s=E8B390B9BE5D0E7E 請參閱報關手冊出口篇->貳、出口貨物通關作業基本規定 ->七、出口報單( N5203 )各欄位填報說明 29.買方: (2)貨物實際出口案件: ...... B.買方為國內廠商(三方交易案件,排除統計代碼 90): 應填列買方統一編號(第 28 欄)。 49.其他申報事項: ...... (11) 三方交易案件(買方為國內廠商,排除統計代碼 90), 應於本欄填報「三方交易案件,買方為國內廠商」; 另「收貨人代碼」欄、「收貨人名稱(英)」欄及「收貨人地址(英)」欄 應填列國外實際收貨人資料。 「收貨人代碼」比照買方統一編號(28)欄之國外廠商填列方式。 發票或裝箱單上應載明收貨人(Consignee、Sold to或 Ship to 等)之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48.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tltrade/M.1595941568.A.9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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