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三角貿易-買方指定forwarder
※ 引述《tboz (tboz)》之銘言:
: 最近處理的CASE狀況如下:
: A公司=製造商(國外)
: B公司=貿易商(本公司,台灣)
: C公司=客戶(台灣)
: D公司=客戶收貨地址(國外)
: C公司下單給B公司,並要求A公司直接出貨至D公司。
: 但因為C公司不願意讓B公司知道D公司資料,
: 因此C公司指定FORWARDER,所有運費、保險等皆由C公司支付。
: 意思是應該走以下方式嗎:
: 1. B公司請A公司照正常出貨程序出貨,即所有文件皆是B為收貨人。
: 2. C再請FORWARDER將SHIPPER改為C公司(B公司也行嗎?),收件地址改為D公司。
: 另,如果B公司不想讓C公司知道B與A公司的交易金額,
: 除了B請A公司變更INVOICE外,還有其他作法嗎??
: 如果沒有其他辦法,只能請A公司變更INVOICE的話,
: 那可以整批貨有明細但只有一個總金額嗎?
: 國貿菜鳥,煩請版上各位前輩不吝指教,謝謝!!
**以我的工作經驗談和你說:
首先,這算四角貿易了,也可說多角
我最近遇到,俄羅斯客人下單,但他客人文件要照他的作
Shipper和Consignee 皆不是我司和客人,IV、PK、CO、BL 皆都是如此
可以這樣作嗎?可以,申請產証就要附具結書,証明shipper兩者關係
(當然台灣報關上又不影響了,兩者是分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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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最近也有三角貿易,日客向台灣下單,大陸出貨
因為很近,航程很快,一下就到日本了,所以只能作電放,
但客人有指定上海forwader,而且他的forwader不讓我們工廠自行報關,
變得說,工廠要將所有出貨文件給他統一報,避免自己報關,被抽驗而延誤其它家供應商
而我們也擔心客人知道工廠資料,但真的是沒辦法…他方堅持下
只好和他明說,大陸當地報關用工廠的資料,但客人清關時,一定要用我司提供的iv和pk
最後就是這樣解決了,另作一份IV和PK給客人(雖然三角貿易一直是如此)
**話說,最近從大陸出口,幾乎每票都抽驗…我遇到機率很高…
想要點什麼…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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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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