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船務] DDP台灣...
※ 引述《SaraET (月光下的莎拉)》之銘言:
: (這應該是一個船務相關問題,分類有誤還請版友友情提示一下XD)
: 話說大學學過一點國貿實務的課程,知道DDP的簡單講法是:to door...
: 但是今天公司遇到一個客戶要求報價DDP台灣...
: 卻發現,似乎很難操作。
: 還請各位大大在看完故事後提供一下建議。
: 我司工廠在 北京,中國。 客戶在台北,台灣
: 平常我們出口的貨,有兩間貨代在處理...這批是要去歹丸的,我們又離天津很近
: 所以找的是歹丸跟天津都有點的『那家』貨代。
: 原先我以為這件事情很好處理;
: 只要問好台灣這邊的港口費用、一串稅率再加上歹丸內陸運費,
: 然後通通加到報價裡面,就萬事OK了。
: 沒想到:
: 1.『那家』貨代說,進口稅是找買方要的。我們這邊沒辦法幫你做DDP。
: OS:找『那家』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很大,而且兩邊都有點,肯定有人能操作啊。
: 整個不解= =...
: 2.我司報關員說:你的出口貨值跟收到的款項會不合,這樣出口核銷沒辦法過。
: 基於羊毛出在羊身上(無誤),我是很樂意幫客人省掉報關等等的麻煩。
: 但是,沒有公司要幫忙做...究竟是為什麼?
: 問了一個在歹丸報關行工作的朋友,也是跟我說:
: 『進口稅是買方負責,稅有問題也是找買方而不是遠在國外的賣方。』
: = =如果這麼複雜,那為什麼還會有DDP的條件?
我是以貨代的角度來看這CASE
DDP TERM:所以賣方要付所有的運費。
以貨代來說,只要搞定大陸段當地費用、運費、台灣段當地費用,就都可以了。
稅率方面的問題很好解決,只要知道產品的稅則加上買賣方都沒異議,就OK啦。
出口貨值不同這問題,我記得大陸那邊好像可以單純申報貨品價值即可,運費可以另計。
甚至你可以請買方先墊稅款,之後賣方再由貨款中抵扣。
所以這CASE基本上對貨代來說很單純,不會有任何問題,
最大的問題就是在於賣方那邊報關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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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在賭博,不賭不博怎麼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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