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LC開狀問題

看板intltrade作者 (...)時間15年前 (2009/04/30 14:55),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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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由香港公司跟韓國購買,大陸公司收貨 要求對方做電放,同時也要寄正本提單給大陸 對方是韓國的貿易商 電放: 希望可以在正本提單到達前先做事前準備工作 正本提單: 大陸海關檢查用 對方說LC條款上面我們列了兩相抵觸的事項: 對方說: 1. 46A:正本提單 47A:發行電放提單 2. L/C 上 consignee 是 TO ORDER OF SHIPPER 的話不能發行 SURRENDERED B/L 而且2張 SURRENDERED B/L 銀行不能接受 問題: 1.難道我做電放,對方不能寄給我正本提單嗎? 2. consignee 是 TO ORDER OF SHIPPER 的話不能發行 SURRENDERED B/L? 是什麼意思呢? 3. 2張 SURRENDERED B/L 銀行不能接受? 對方銀行是怕瑕庛嗎?只要我們這裡OK,他們把文件寄過來不就OK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3.127.235

04/30 15:02, , 1F
銀行接不接受 其實直接問銀行承辦就知道了.....
04/30 15:02, 1F

04/30 15:06, , 2F
做TO ORDER OF SHIPPER又直接電放 對於銀行來說沒有保障
04/30 15:06, 2F

04/30 15:07, , 3F
可能要再跟你們的開狀行確認一下囉
04/30 15:07, 3F

04/30 15:09, , 4F
另外 電放是要開船前先通知 然後FORWARDER會直接扣正本B/L
04/30 15:09, 4F

04/30 15:10, , 5F
然後通常我們會請廠商拿有蓋電放章的副本去押匯而不是開押正
04/30 15:10, 5F

04/30 15:11, , 6F
本的提單 所以這部份的確是有點抵觸喔
04/30 15:11, 6F

04/30 15:36, , 7F
我的理解是正本提單是三正三副的那種 需持單換貨
04/30 15:36, 7F

04/30 15:37, , 8F
電放提單與正本提單是不同的東西 就算有電放正本它還是電放
04/30 15:37, 8F

04/30 15:38, , 9F
兩者領貨方式不同 若電放單 持影本,掃描檔,傳真件就可領貨
04/30 15:38, 9F

04/30 15:39, , 10F
正本則需原始文件才能領 兩者的風險差異很大!!
04/30 15:39, 10F
文章代碼(AID): #19-Kj427 (intl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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