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船務] 老是愛提早出貨的供應商
我猜原po應該是在說,他們出貨順序是 先從sz 到 hk 最後才到德國。
而這兩段的船都是原po在訂的。
但是原po本來跟sz那邊說了12/23才出到香港,接著他們再轉到德國。
結果現在sz那邊提早出了,原po這邊booking又晚一天拿到s/o。
sz放在hk櫃場的free time又因為sz那邊不聽話早出貨,導致現在可能會出現倉租費用。
sz怕要支付這筆費用,所以要原po快給他們s/o讓他們能盡快把貨拉出櫃場,順便送出
去德國。
原po問題:
1.如果真的產生倉租費用了,這筆費用歸哪邊?德國還是sz?
個人想法:
1.你要叫德國付的話...如果今天你是德國那邊客戶,你會認為這關你的事情嗎ꄊ2.照供應商那邊急著要s/o的情況來看,應該當初你們有談好,或是他們早知道如有這種
費用產生的話,是他們要吸收。
3.如果 2. 成立,看你要不要趁機讓他知道,以後就是照著你們談的條件進行,不要
自作主張。
4.如果2.3.都成立,我還是覺得能夠說就用說的,畢竟是做生意嘛!你可以把時間弄得
很急迫 你是排除萬難才生出一張s/o給他的情況(事實上早已拿到),讓sz那邊感動的
痛哭流涕...
※ 引述《LittleBetty ()》之銘言:
: 我們是在做電子產品
: 有些東西都是外購
: 例如電池是向深圳一家供應商購買的
: 當初下單給他們
: 交期是約定12/23從深圳出12/24到香港
: (我們公司的東西是從香港出到德國去)
: 就在禮拜三我詢問供應商
: 是否可以麻煩他們提早一天從深圳出
: 此時她告訴我貨早已到香港了
: (明明離原本的交期還有一個禮拜)
: 禮拜三我下班後她才提供invoice&P/L
: 所以我禮拜四早上上班才開始booking
: 然後FWD又禮拜五才提供我S/O
: 禮拜五下午供應商那位業務小姐就寫信告訴我
: 快點提供她S/O
: 因為她們她貨物放在香港的貨艙超過五天就要開始收艙租費了
: 當時我跟FWD訂艙時
: booking form上面還是註明12/23從深圳出,然後12/24到香港
: 我想請問的問題是
: 若是電池供應商那位業務小姐
: 禮拜五就提早安排把貨物送進去我們香港FWD的貨艙
: 若是到時候放太多天
: (我們跟德國的consignee交易條件是FCA,我們跟供應商的貿易條件我不太清楚)
: 到時候艙租費是要我們電池的供應商付還是我們付還是德國的consignee付?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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