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設計] 說不清楚 更有文化創意

看板image作者 (The Light of My Life)時間18年前 (2006/04/10 02:4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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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掉了) 我覺得很難說清楚不等於說不清楚; 當然撰文者很可能是為了文章標題漂亮而這樣寫。 我覺得文中提及的兩個企劃案 雖然無法歸類於現在文化創意產業分類中的13項, 但是卻清楚而明確的歸屬於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 只要回歸到何謂 "文化創意產業" 的思考方向上, 就不難解釋。 廣義的說:文化就是生活。 創意產業在商業的面向上就是透過新的觀點以及靈活的商業手腕找尋商機、 商品化的可能。 而文中所提到的老屋新用以及郵局、瓶中信, 正是以創新的觀點萃取生活的某個部份加以商品化的企劃, 這樣說來,也就不難理解為何這兩者也可以歸屬於文化創意的範疇之下了。 -- ╭── ◢◣◣─╮╭────────────────────────────╮ │ ● ◥ ││ 尚 逢 我 尚 我 雉 有 尚 逢 我 尚 我 雉 有 │ ◢██◣◢◣││ 寐 此 生 無 生 離 兔 寐 此 生 無 生 離 兔 │ ███▉██││ 兔 風 無 百 之 造 之 於 爰 無 百 之 為 之 於 爰 │ ◥███▇█││ 爰 覺 憂 後 ; 初 罦 爰 訛 罹 後 ; 初 羅 爰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5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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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本來就不該被"分類"給綁死...能想通這點的實在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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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3:21, , 2F
多謝 seeso 的回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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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ELOUp4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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