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煩惱] 純純的愛是否不存在??

看板humanity作者 ([Object Not Found])時間16年前 (2008/05/03 08:39),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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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Goddess ([Object Not Found])》之銘言: : → hikki430:我幫她回答↑因為愛 04/30 19:55 : → moguri0925:因為兩個人間相處的細節很難一次說白吧.. 04/30 21:23 : 噓 arock823:為什麼原PO要滿足男方性需求呢? 05/01 21:40 : → arock823:分手阿...為什麼要由女方自己提出 明明男方也不想分 05/01 21:42 : → eGoddess:所以不合就分手呀. 為何要拖拖拉拉地. 這樣會有改變嗎? 05/02 01:27 : → eGoddess:原PO不必滿足男方性需求, 卻又不准男方從他處滿足需求?? 05/02 01:28 : → eGoddess:這就是愛的真諦? 感覺起來比較像佔有與控制和自私. 05/02 01:31 : → kirika:"其他管道尋求紓解"並不等於可合理化"出外找女人要"吧,也可 05/02 12:21 : → kirika:以自己解決啊. 05/02 12:22 : → hunler:真不知道是誰自私... 05/02 13:21 : → eGoddess:雖可自己解決, 但這是最好的方法? 要是時間無限地拖下去? 05/02 13:28 : → eGoddess:hunler 請進一步解釋你所說的 '真不知道是誰自私...'? 05/02 13:30 : → hunler:理由同a,k 05/02 15:53 因為女愛男, 女不願在婚前有性關係, 所以女有權限制男用他的方法去滿足他的需要? 男除了自己解決, 還是自己解決? 如果男女在交往前或是途中已達成共識, 則違反當初的協議時, 該當受到破壞信任的譴責. 若無事先制定協議, 以兩人認知的差距, 當兩方都站在自己的角度看, 都會覺得對方自私. 知道有無法溝通的觀念, 仍不肯放手, 是自私而非愛的表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9.60.9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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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樣說的吧= = 照你這樣說我男人愛我 但他太忙陪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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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有權力去尋求另一個男人來紓解我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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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7:00, , 3F
因為他沒有權力限制我滿足我的需要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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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7:22, , 4F
是的. 正如你所說的. 在我看來, 你是有此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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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8:31, , 5F
等真正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看你還會不會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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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21:26, , 6F
對純純的愛抱著期待,受傷風險不是漫高的嗎??
05/03 21:26, 6F

05/05 02:20, , 7F
arock823, 你不認識也不了解我. 我只是闡述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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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2:22, , 8F
及經驗. 即使你胸有成竹的看法也代表世界永遠是這樣運作.
05/05 02:22, 8F

05/05 02:26, , 9F
/不\
05/05 02:26, 9F
文章代碼(AID): #186xHTnp (hum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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