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何人會有「裸露是可恥的」這種想法?

看板humanity作者 (不要遮住我的陽光)時間20年前 (2003/10/19 01:47),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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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thicizer (毀損屍體告訴乃論?!)》之銘言: : 如題,先不談生物上"貞潔"的功用, : 單純是因為書上說媽媽念老師教嗎? 人類的文化有時總會試圖規範一些詭異的價值取捨, 孰重孰輕往往本末倒置,我先舉個例子눊 錄自1911年版的一般犯罪學年鑑: K是麥克倫堡羅斯托克地方的一位未婚農人,天生就有醜陋的兔唇. 有一次,他與自己的母豬性交被逮到.他以前已經有兩次受到警告. "庭上"他對法官凡.Z說明,"請看看我的兔唇.女人都逃避我,她們不是笑我,就是被我驚嚇. 但我的母豬似乎不介意我的外表." 法官凡.Z判他一年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因為他不斷違反"國家法律懲罰書" 有關獸交以及其他反自然行為之地175節規定. K感到很難過."關在獄中一年?但他是我的母豬呀!"他表示抗議. 他被告知:此事不涉及這隻動物的所有權問題. 這種回答顯然只是更加使得這位農人無法了解為何他判這麼重的刑. "關在獄中一年,那麼,如果,我殺了我的母豬,會被判幾年?" 法官凡.Z說明:"如果牠是你的,你有完全的權利殺牠.宰殺家畜不罰." "我可以殺他,但不可以屌他?"這位農夫大聲說,愣住了. 法庭中的每個人都突然笑出來,甚至法官凡.Z也微笑著,同時他對這位農夫指出, 與動物性交是屬於"獸姦"範圍,因此是一種性犯罪,一種醜聞,一種褻瀆神聖, 宰殺動物卻是合法的.K應該自認很幸運,因為他住在現代的世界,不是住在古代. 在古代,人們要接受摩西律法的完全處罰:獸交的兩造,即人與動物,都要處死. 最初,K監獄中的行為表現的良好,只不過他幾乎立刻開始沉思著上帝: 上帝允許人天生兔唇,然後又在聖經中禁止他去發現唯一可能紓慰的方法, 即與一隻豬性交.人可以割一隻豬的喉嚨,但卻不能觸碰牠的臀部,因為這是上帝的律則. 由於K越來越陷於沉思之中,所以最後必須被轉到紐.史崔利茲的精神病院.現在, 他在那而接受治療,被歸類為"不可治癒",不可能有什麼理由把他歸類於另一個名目之下. 藉由這個例子我並非是想討論與獸交有關的主題, 我只是想要突顯出一些人類慣有的一種價值判斷或取捨, "我可以殺他,但不可以屌他?" 這句話我們可以試著延伸的遠些, 孟子說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從古至今,不論是東方或西方,總有許多人因為這些不同或相同的熊掌, 捨棄了自己的生命這條大魚,我為魚肉,人為刀俎, 理學家說女人的熊掌是"不失節", 文天祥史可法的熊掌是"忠君" 殉道者的熊掌是"他所信仰的神" 法國大革命呼喊要求的熊掌是"自由平等" 聖戰征伐的熊掌是"多一塊烏瑪的聖地" 麥哲倫在航行中成就了"地球是圓的真理" 曾幾何時,"某些"被流傳後世抑或成為歷史事件中一筆的選擇, 在這些選擇於評價地位浮沉升降裡, 逐漸被有心人有意(只是更多時候我們渾然不覺地接受)鞏固成為定罪人生死名譽的斷頭台, 憑藉此斷頭台,人人都可以搖身一變成為裁判的法官, 看看王爾德與拿破崙吧, 王爾德,一個同性戀,被視為當時上流社會的恥辱, 在那時擁有他的書都被視為一種不名譽,偷偷留藏,羞於啟齒, 他的兒子,為要洗刷這種緊烙於自己身上羞辱的印記, 為要洗刷來自於父親卻連累了整個家族的不名譽, 為要忘記自己身上這種隱晦的性的罪名(上述不代表我的意見,只是描繪當時人看法), 我們看看他做了什麼努力? 他選擇了投效軍旅,報笑國君,選擇不顧性命的奮勇殺敵, 因為讓人流血會得致名譽,讓人流血被視為一種英勇行為, 寫了幾本無害的書卻反得被文明社會放逐, 牽扯到性的事物,可能被視為污穢甚至是罪行被眾人略而不談, 牽扯到殺人的事務,卻可能被視為英雄事蹟被眾人崇拜津津樂道, 這個努力的兒子,這個作為符合當時人價值,符合當時君主利益的兒子, 他的終局是你我都意料得的,在沙場中光榮犧牲,不是殺人,便是被殺, 世界上有多少像這樣的兒子?有多少對此無能為力的母親? 我不禁又想到拿破崙, 拿破崙在一次慘烈攻城中損失了一批為數眾多勁旅, 可,拿破崙事後只說"在巴黎只要半小時便會又有同樣數目的嬰兒產生" 這是拿破崙,這是許多人心目中的英雄,許多人心目中的解放者,縱使這些想法僅僅維持一時, 拿破崙的兒子甚至是後代子孫, 不需要因為有個殺人成河的祖先,感到絲毫的問心有愧與羞恥, 不需要因為有個不知打著什麼名義頻繁戰爭的祖先,而感到一丁點的受人蔑視與嘲笑看輕, 拿破崙之後還有戴著祖先光環的路易拿破崙, 殺人與戰爭代表的是一個國家的光榮歷史與自傲自尊, 與生命之初-性有關的事物,卻理所當然的被視為屬於陰暗漆黑的不明顯角落, 操槍被當作男子氣概, 第一次買保險套可能還會不好意思, 社會中有很多細節,都是人不自深覺運作的結果, 然而一旦意識到,我們很容易發現這當中的邏輯是值得探討的,ꠊ生命誠可貴,有人會說無意義的死亡不如苟活, 我只是想問,這個熊掌真的值得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217.178 ※ 編輯: zeitgeist716 來自: 210.66.217.178 (10/19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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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講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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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想頭女王,讚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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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 真的是很棒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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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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