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臺北市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9/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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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88推 0噓 140→)留言2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igmimic (支持漸凍人)時間8年前 (2015/08/25 14: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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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臺北市政府為維護公共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減少交易糾紛,並健全建築管. 理,特訂定本措施。. 二、 民國一○四年九月一日起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權人於申辦建. 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或因買賣、交換、贈與、信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得檢. 附開業建築師出具三個月內有效之建築物無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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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7→)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iwanjudge (人生不是只有賺錢)時間8年前 (2015/08/25 15: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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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出這一招重手夠狠. 台北市只要有違建 ㄧ律不能過戶. 違規3米6的躍松江 以及一堆違建增建 鐵皮屋 全掛. 之前台北市搞ㄧ個房屋稅增稅3倍 現在又搞ㄧ個有違章違建不得過戶登記. 還好投資客跟建商財團的好友新北市長朱立倫先生. 房屋稅跟違建不得過戶都不敢跟柯P一樣把財團跟市民得罪光光. 重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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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9推 3噓 33→)留言4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Dboxer (生人勿近~ 漂流者Andy)時間8年前 (2015/08/25 17: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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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在是念理工的 但民法 土地法 契約條例我都還算了解. 幫各位一些不熟悉法律用語做斷句一下. "得"不具強制力可作可不做 "應"具強制力為必須執行. "推定"是假設暫定若有證據可以推翻 "視為"就是法律認定 不能舉反證推翻. (這個只是常見用語補充說明 雖然以下法條沒有). 念法律就是邏輯要強
(還有760個字)

推噓8(8推 0噓 12→)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leanSpurs (乾淨陽光清新)時間8年前 (2015/08/25 23: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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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情況應該是這樣,按照 臺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來看. (一) 適用主體:. 民國一○四年九月一日起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 (二) 適用情況:. (1) 起造人或所有權人於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或. (2) 因買賣、交換、贈與、信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 (三) 起造人或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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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eReal (Be Real)時間8年前 (2015/08/26 12:33),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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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個午餐就看到這篇. 沒來得及研究. 想問一下是104年9月1日前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都不處理嗎?. 這幾個月發現夾層大樓外面都會貼這個. http://tinyurl.com/ojsc4ga. 請問這是會派人來拆了嗎?. 還是這些房屋都沒事阿. 這樣不是反而讓以前的夾層更值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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