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增貸不能掛4,現在銀行通通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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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13推 4噓 15→)留言32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ajax4444 (taiwanpost)時間1月前 (2024/03/21 15: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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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央行信用管制問與答,有一題蠻怪的,好像銀行搞錯了。. 問與答 三、第二戶 Q7. Q7:自然人名下已有1戶「房貸」,於本規定實施後,辦理該「房貸」轉貸或增貸,金融機構得否改以「周轉金」名目(聯徵中心查詢資金用途代號為「4」)承作?. 答:否。金融機構不得將聯徵中心原資金用途代號為「1」者改
(還有212個字)

推噓5(5推 0噓 6→)留言11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seibu (難過)時間1月前 (2024/03/21 16: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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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的例子. 去年曾將剩餘50萬元的第一戶房貸換另一間銀行進行轉增貸. 轉貸的50萬元,用途列1,利率較低. 增貸的500萬元,用途列4,利率較高. 因此就會變成掛1+掛4. 這應該是很基本的常識.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39.17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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