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情侶不結婚買房登記如何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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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comicduo (喜歡橘子)時間2月前 (2024/03/16 10: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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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 《RealID2018》 之銘言:. 本來想推文,但怕原PO沒看到. 信託跟其他的建議有一個根本性的不同. 就是當你把一個資產信託給金融機構的當下. 該資產的所有權就轉移到金融機構. 這就是某些信託能夠規避遺產稅背後的邏輯. 也就是說,一旦信託. 那房子不再是你們兩個的. 而是金融機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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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8→)留言11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adam7749 (貓奴一家親)時間2月前 (2024/03/16 11: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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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案件去銀行做信託會遇到一個問題,委託人跟受益人,沒有實質並且對價的關係,這種信託容易在物權轉移後產生爭議,即便做了公證,銀行很容易婉拒這種案件。. 提供一個解方參考參考,房子房貸辦完,房屋所有權人簽本票+設定給想要移轉的人,然後房貸還完也不要塗銷. 這樣萬一所有權人身故,家屬跳出來要分,你就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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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0(31推 1噓 150→)留言182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ttyy (踢踢歪歪)時間2月前 (2024/03/18 09:50), 2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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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這兩天跟有處理相關業務的朋友出來吃飯,特地拿了N大的狀況來閒聊討論. 朋友的結論是. 「生前贈與,除此之外不太有什麼其他辦法在其他繼承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對抗其特留分」. 其實想來也合理,既稱作「特留」,當然就是有其效力,不然怎麼留得住. 但這邊為什麼特別強調是「其他繼承人不知情」的前提. 因為在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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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ena30335 (廢文/Stay Night)時間2月前 (2024/03/18 15:11), 2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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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你的問題可以簡化成:. 沒有結婚名分的情侶因為有信任基礎所以買房,但因故不想在突然發生意外時分給. 對方家人. 我的看法是,特留分很難閃,所以先共有,共有對你們好處是先互相保障彼此雙方. 50%權益. 不論明天你們哪一方突然意外身故,對方繼承人處理的金額上限就是房產價值的50%. 而已. 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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