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阿姨膝下無子,但有幾間房子要給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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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沒結婚、 沒小孩. 阿姨生前如果立遺囑. 假設指名要給外甥 這樣外甥法律上就可以拿到房屋的所有權嗎. (2間台北市老公寓). 親戚有這方面的疑問. 阿姨的姊妹已經很有錢,想給直接外甥就好. 法律上還是有強制順序問題嗎?. 把外甥當兒子看了 感情很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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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這些房子總價值1200萬. 阿姨有姊妹各一位. 無父母. 最簡單的作法是生前贈與外甥. 若阿姨去世. 無遺囑時. 法定繼承人是兄弟姊妹. 可以繼承的"應繼分":. 姊 600萬. 妹 600萬. 現實是有遺囑. 1200萬打算全給外甥. 但其姊妹可以提告. 要求自己的法定權益. 即"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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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 2016年以前取得, 繼承可延續一次免房地合一稅的房子. 最佳取得方式是遺產繼承. 2016年以後取得, 適用房地合一稅的房子. 最佳取得方式是辦理高於公告現值的貸款, 房子跟現金分年贈與給繼承人. 計算一下不同情況的稅務問題:. 共通情境: 兩間台北市公寓, 假設實價各2500萬,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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