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夫妻共同持有下,400萬免稅額問題

看板home-sale作者 (唐牛才是食神)時間3周前 (2024/05/27 16:29), 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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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太太於110/1月購入目前的住所, 兩人登記共同持有,但貸款人是我。 之後我因工作關係於112/1又購入另一間房 並將我的戶籍轉移過去持續至今, 太太的戶籍依然在第一間房。 由於第一間房的室內坪效不好, 想要滿6年之後賣掉重購, 所以有以下問題希望大家解答: 太太戶籍持續在第一間滿6年且無出租 那假設我們當時是1000萬購入,屆時1600萬賣出,仲介服務費,衛浴整修費用等加起來是100萬, 那課稅基礎額是否是: 1600萬-1000萬-100萬=500萬 其中我太太享有200萬免稅 (爬文有人提到夫妻共同持有的話 400萬免稅額是各半算,一人200萬) 所以應該是500-200=300萬 太太需要繳的稅是300萬的20%=60萬 我的話是500萬的20%=100萬 夫妻共同要繳160萬 那這樣不就同一件要繳兩次稅 一條牛扒兩層皮的概念? 假設只登記在太太一人名下,就很單純的500萬-400萬=100萬 100萬的20%=20萬 請問我的理解是否是錯的? 因為這樣算共同持有的稅反而高?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58.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6798550.A.335.html

05/27 16:46, 3周前 , 1F
看不懂 為什麼你的部分不適用200萬免稅額
05/27 16:46, 1F

05/27 16:46, 3周前 , 2F
你太太戶籍不是就設在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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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54, 3周前 , 3F
因為我們是共同持有,但只有我太太的戶籍在這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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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56, 3周前 , 4F
都一樣20萬吧 配偶在裡面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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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59, 3周前 , 5F
1. 服務費可認列,裝修不見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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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59, 3周前 , 6F
2. 假設應繳稅額是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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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59, 3周前 , 7F
夫妻就是一起看,不管是不是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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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59, 3周前 , 8F
每六年,夫妻就是只能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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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59, 3周前 , 9F
然後超過400萬的部分是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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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是(500-400)*10%=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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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7:01, 3周前 , 11F
樓上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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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7:01, 3周前 , 12F
記得裝修費要有發票或收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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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7:01, 3周前 , 13F
了解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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