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第2屆房版所有權人大會

看板home-sale作者 (Story)時間2周前 (2024/04/11 23:07), 2周前編輯推噓-4(2428246)
留言298則, 10人參與, 2周前最新討論串1/1
針對2024第一季版務公約施行有任何想法歡迎依格式提出提案 提案格式如下 標題:[提案] 24S2版務公約調整 內文項目包含以下三項 A.刪除 (針對置底版務公約之累贅提出刪除,無則寫無) B.新增 (針對置底版務公約之不足提出新增,無則寫無) C.修正 (針對置底版務公約之細節提出修正,無則寫無) D.補述 (補述調整的動機緣由) ABC項目內應包含原有條文以及欲變更之條文,格式範例如下 原: 1-1-1 每篇文章都要有標題,並使用正確文章分類,未分類者、無標題者、分類錯誤者、 格式錯誤者,將直接刪文。 更: 1-1-1 每篇文章皆可自創標題。 原條文以現行條文(2024.04.11)為基準 一篇提案文可以只修正一條 有把握的也可以一次打包同時調整很多條 用字務必斟酌 提案發表後不得編輯文章、不得刪除文章 違者視同鬧版亂版 發文後版友可以用 推表示附議 噓表示否決 箭頭不列入計算 所有推文內容不列入參考 提案結算至04月14日凌晨00時鎖文 若附議提案人數大於否決提案人數 則將於週一開啟投票 附議提案人數小於或等於否決提案人數 則維持原規範 投票時間 自04月15日晚上10點開始 至04月18日晚上10點截止 04月19日00時起 將依照投票結果正式定案本版的版務公約修正 若無任何提案成立 各公約將沿用原條文不另行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59.180.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2848069.A.041.html

04/12 21:33, 2周前 , 1F
你擔任版主以來修改的版規怎沒重新逐條發文+推>噓+投票?
04/12 21:33, 1F

04/12 21:38, 2周前 , 2F
"提案發表後不得編輯文章、不得刪除文章",版皇條款勒
04/12 21:38, 2F
提案發表後底下就開始累積推文附議了 如果你提案 "OOOOO得XXXXX" 下面一堆人附議以後,你修改文章變成 "OOOOO應XXXXX" 差很多耶 這要求一點都不過分

04/12 21:38, 2周前 , 3F
重點根本不是是否修改或編輯,而是與原案是否相反
04/12 21:38, 3F

04/12 21:40, 2周前 , 4F
別人提案要嚴審,自己提案不用嚴審,這就是雙標版皇啊
04/12 21:40, 4F
別人提案??有人提案嗎?? ※ 編輯: lohateve (210.59.180.236 臺灣), 04/12/2024 22:34:35

04/12 23:19, 2周前 , 5F
你擔任版主以來修改的版規怎沒重新逐條發文+推>噓+投票?
04/12 23:19, 5F
在我就任之後,依照當時原有版規、組規賦予的權限,我是可以直接制定修改版規的,而當時也沒有逐條發文到投票的程序規範,在我訂立現行規定的草案後,馬上公告請板上使用者依格式提出相關提案,當時也沒有任何人提案,草案在約定的時間之後成了定案,依照舊版規明示,新版規訂立後,舊版規即當然廢除。

04/12 23:20, 2周前 , 6F
如果是"得"與"應",那可以算是亂版啊,其他的呢?
04/12 23:20, 6F
水桶3日修改為3月 一日可發3篇修改為300篇 禁國罵修改為不禁國罵 哪有什麼其他不其他 當然一視同仁啊,自己提的案修修改改的 想好再發很難?

04/12 23:21, 2周前 , 7F
不過對那種用90分當標準要求別人,用10分當標準要求自己
04/12 23:21, 7F

04/12 23:21, 2周前 , 8F
別人都很過份,自己都不過份啊,哈~~~
04/12 23:21, 8F
你有興趣可以去看看舊版規 我一直在限縮版主的權限 所以你才可以在這邊跳針跳個不停 我也蠻M的,有時候發現自己真的很有耐性 好像可以出家了

04/12 23:23, 2周前 , 9F
裝傻裝瞎不敢談"自己提案不用嚴審"勒,有夠爛!
04/12 23:23, 9F
你說的沒錯 我傻到看不懂你的邏輯 瞎到因為視力免役不用當兵 我自己提案被說沒接受嚴審還要再正式重提一次 而且還開放讓大家修改 當版主當到這麼窩囊我還真的滿爛的 真傷腦筋哈哈哈 ※ 編輯: lohateve (101.138.112.103 臺灣), 04/13/2024 00:26:10

04/13 08:40, 2周前 , 10F
這種公然濫用公家資源自肥自己的版主直接去跟站方檢舉即
04/13 08:40, 10F

04/13 08:40, 2周前 , 11F
可 讓他下台吧。他要當版主只是為了要讓他有業績來源而已
04/13 08:40, 11F

04/13 08:40, 2周前 , 12F
直接跟站方檢舉不適任以及違法
04/13 08:40, 12F

04/13 08:41, 2周前 , 13F
公然違法自肥自己盈利還不檢討?還不趕快收手?
04/13 08:41, 13F

04/13 12:23, 2周前 , 14F
笑死,你們又不出來選版主,別人管版貼那麼多天也
04/13 12:23, 14F

04/13 12:23, 2周前 , 15F
不反映,在那邊講一堆543,當版主這種無給職,有人
04/13 12:23, 15F

04/13 12:23, 2周前 , 16F
願意好好管版就不錯了,整天在那邊嫌東嫌西
04/13 12:23, 16F

04/13 12:24, 2周前 , 17F
違法違哪條法啊?
04/13 12:24, 17F

04/13 12:25, 2周前 , 18F
到時候把版主搞沒了,一堆新警察在那邊亂版沒人管
04/13 12:25, 18F

04/13 12:25, 2周前 , 19F
,你們就開心了
04/13 12:25, 19F

04/13 14:34, 2周前 , 20F
地方版怎麼樣亂.就是這樣模式.不意外.先文革之後沒版主.
04/13 14:34, 20F

04/13 14:34, 2周前 , 21F
然後不是廢板就是放任爛掉.呵呵......
04/13 14:34, 21F

04/13 20:48, 2周前 , 22F
選版主政見沒提要另立新版規,而是"板規逐條討論"
04/13 20:48, 22F

04/13 20:49, 2周前 , 23F
你直接制定修改版規不用嚴審,別人提案要嚴審?
04/13 20:49, 23F

04/13 20:51, 2周前 , 24F
舊版規哪裡不合適你根本沒提出,而是直接自己另立新規
04/13 20:51, 24F

04/13 20:52, 2周前 , 25F
另外,舊版規在哪?我記得精華區被你改到找不到舊版規
04/13 20:52, 25F

04/13 20:53, 2周前 , 26F
版主當選修改全版規不用嚴審,其他人改一條都要嚴審
04/13 20:53, 26F

04/13 20:53, 2周前 , 27F
這叫"窩囊"?根本不是眼睛的問題,而是腦的問題啊,哈~~~
04/13 20:53, 27F

04/13 20:54, 2周前 , 28F
"好好管版"當然最好,問題就是沒有好好在管版啊
04/13 20:54, 28F

04/13 20:55, 2周前 , 29F
不能管版超過一個月以上,可不可以再徵新版主?
04/13 20:55, 29F

04/13 20:55, 2周前 , 30F
有徵而徵不到,跟沒徵,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態度啊
04/13 20:55, 30F

04/13 20:56, 2周前 , 31F
之前經歷過罷免版主,組長代管,也沒怎樣啊
04/13 20:56, 31F

04/13 21:02, 2周前 , 32F
#1NJtiC5V 沒看到有賦予版主另立新版規的權限啊
04/13 21:02, 32F

04/13 21:04, 2周前 , 33F
更諷刺的是:"此版規為修正自 1.home-sale版規草案I (1.0
04/13 21:04, 33F
還有 225 則推文
04/14 23:28, 2周前 , 259F
"板規逐條討論、簡易化、每月檢討一次板規"
04/14 23:28, 259F

04/14 23:28, 2周前 , 260F
如果他的方式真的不好 應該很多人都會不滿
04/14 23:28, 260F

04/14 23:28, 2周前 , 261F
狂推文,每篇都推,是有多舔啊?
04/14 23:28, 261F

04/14 23:29, 2周前 , 262F
他既然是選出來的 出來的做法也只有您兩位有異議
04/14 23:29, 262F

04/14 23:29, 2周前 , 263F
如果我對於版務的見解是錯的,投票自然就會輸了啊
04/14 23:29, 263F

04/14 23:29, 2周前 , 264F
那表示大多數的人沒意見 那您可以找幾位一起發聲
04/14 23:29, 264F

04/14 23:29, 2周前 , 265F
選出來是因為他的政見,但選上完全不照政見!
04/14 23:29, 265F

04/14 23:30, 2周前 , 266F
說不定會很有機會成功喔
04/14 23:30, 266F

04/14 23:30, 2周前 , 267F
他不實行政見 所以就罷免阿
04/14 23:30, 267F

04/14 23:30, 2周前 , 268F
#1bDhd_gC 自己去看看,不要只會裝傻裝瞎!
04/14 23:30, 268F

04/14 23:30, 2周前 , 269F
您罷免若成功 又選上了 不就可以換您做想做的事情
04/14 23:30, 269F

04/14 23:31, 2周前 , 270F
如果大多數沒意見 不就能實踐您要的烏托邦
04/14 23:31, 270F

04/14 23:31, 2周前 , 271F
希望您看得懂
04/14 23:31, 271F

04/14 23:32, 2周前 , 272F
angel07罷免案你也有遷名啊,怎忘了發生啥事?有罷免成功?
04/14 23:32, 272F

04/14 23:32, 2周前 , 273F
另外喔 您說不只有罷免一種方法 那您要追求目標
04/14 23:32, 273F

04/14 23:33, 2周前 , 274F
也不只有翻人家現實過往一種方法 包括您跟我在這邊討
04/14 23:33, 274F

04/14 23:33, 2周前 , 275F
怎不去要求你朋友照政見做事?看來很難要你看懂
04/14 23:33, 275F

04/14 23:33, 2周前 , 276F
論或是吵架 說真的 關我10幾年前法拍有啥關係
04/14 23:33, 276F

04/14 23:33, 2周前 , 277F
"每天上線、每週公告處分名單、每月更新置底檢舉區"
04/14 23:33, 277F

04/14 23:34, 2周前 , 278F
"我的習慣是不喜歡水桶太久的",難怪有的仲介會被當XX
04/14 23:34, 278F

04/14 23:34, 2周前 , 279F
沒罷免成功 表示門檻沒過啊 所以他被拿下來的是別種
04/14 23:34, 279F

04/14 23:34, 2周前 , 280F
方法 您若用別的正常正當管道方法處理 沒人會有意見
04/14 23:34, 280F

04/14 23:34, 2周前 , 281F
繼續裝瞎裝傻不知道"政見"是啥...zzz..
04/14 23:34, 281F

04/14 23:34, 2周前 , 282F
但這種批鬥現實過往的方式 也不是好方法吧 畢竟不同
04/14 23:34, 282F

04/14 23:35, 2周前 , 283F
物以類聚,真的再次被證實...
04/14 23:35, 283F

04/14 23:35, 2周前 , 284F
的地方 不過講到現在還是雞同鴨講啦
04/14 23:35, 284F

04/14 23:35, 2周前 , 285F
無限迴圈 懶了 反正我的想法就這樣
04/14 23:35, 285F

04/14 23:36, 2周前 , 286F
你不能批鬥我,但我可以裝傻裝瞎強佔,都是有理由的~~~
04/14 23:36, 286F

04/14 23:36, 2周前 , 287F
你可以反應 我可以回應 剩下讓大家判斷
04/14 23:36, 287F

04/14 23:36, 2周前 , 288F
你的說明我不聽下去 我的解釋你也無法接受 可以散了
04/14 23:36, 288F

04/14 23:37, 2周前 , 289F
靠腰打錯 是聽不下去
04/14 23:37, 289F

04/14 23:38, 2周前 , 290F
明天還要談案子 希望您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工作順心 掰
04/14 23:38, 290F

04/14 23:39, 2周前 , 291F
廢話一堆,稍微跟版務有關的只有實登,但也不敢提為何被改
04/14 23:39, 291F

04/14 23:45, 2周前 , 292F
在這裡討論或噓文為何不算正常正當管道方法?
04/14 23:45, 292F

04/14 23:47, 2周前 , 293F
合我意就叫討論,不合我意就叫批鬥,這態度有像版皇!
04/14 23:47, 293F

04/14 23:48, 2周前 , 294F
自己簡單的投票不做,要別人去做難的罷免,還真是聽不下去
04/14 23:48, 294F

04/14 23:51, 2周前 , 295F
我有點不懂為什麼要人家冷靜要桶30日
04/14 23:51, 295F

04/14 23:51, 2周前 , 296F
之前某N每篇點名還好意思去檢舉別人,結果他沒事呵
04/14 23:51, 296F

04/15 09:01, 2周前 , 297F
haw5401,是不是本尊被桶,心有不怨出來發洩,啊
04/15 09:01, 297F

04/15 09:18, 2周前 , 298F
過頭了
04/15 09:18, 298F
文章代碼(AID): #1c5_p511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