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舊制財產交易-重購退稅 疑問

看板home-sale作者 (Alex)時間4周前 (2024/04/03 22:41), 4周前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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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財產交易所得有兩種: 1.只看賣出當下的房屋評定現值*各地區每年更新的比率 併綜所申報 (通常100年前取得) 2.核實-已有實價登錄(101年8月後)或國稅局查得到原始取得成本 (賣價-買價-必要成本)*房地比 併綜所申報 那重購退稅時的依據是? 1.很好懂,賣的時候只用房屋現值當基準申報 新買的當然只要現值大於就全退 2.核實報稅的重購退稅就眾說紛紜 因為是把實際獲利部分*房地比,硬拆出房屋獲利部分來併入所得 那重購的新屋是否也應該以 實際買價*當下房地比 來做退稅依據? ex: 賣的核實申報 價差獲利1000萬*賣時房地比30%=300萬 併入所得繳稅 再買2000萬房 但買時房地比只有14%(如爛透天房屋現值低) 2000*14%=280 低於賣時300 這樣就不給退稅了 還是說即使你先核實申報了 要重購退稅時依然只比較一買一賣的房屋現值? 因為打去不同地區國稅局詢問,兩種回答都有人講 個人覺得用 實際賣價*房地比 來核實申報 想要重購退稅的 買時也該依 實際買價*房地比 來做比較 這樣依據的名稱才相同 請問有大大做過舊制核實申報後的重購退稅嗎?求解答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93.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12155314.A.9E9.html

04/03 22:51, 4周前 , 1F
沒 就單純買的價格>賣的價格 就可以了
04/03 22:51, 1F

04/03 22:51, 4周前 , 2F
不用這麼複雜
04/03 22:51, 2F
所以就只要比較"成交價格"喔 那有些國稅局的人員還講那麼多 呱張欸

04/03 23:01, 4周前 , 3F
我以為舊制只看 買>賣價格
04/03 23:01, 3F
※ 編輯: alex0203cool (36.226.193.79 臺灣), 04/03/2024 23:08:09

04/03 23:15, 4周前 , 4F
對 只看價格
04/03 23:15, 4F

04/03 23:16, 4周前 , 5F
好 謝謝解惑
04/03 23:16, 5F
文章代碼(AID): #1c3Mgodf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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