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地設定地役權已刪文
最近考慮購買一棟透天預售屋,
該物件分成兩個土地,其中後院有2坪多的土地在合約中載明被設定地役權給政府無償設置灌
溉排水溝。
該地使用分區是建地,目前建商的作法是在排水溝上鋪設地磚當成後院的一部分。
我想請問,這樣以後這塊2坪的建地可以跟主建物的土地合併在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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