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另一半結婚前後首購差別

看板home-sale作者 (capik)時間1年前 (2022/09/29 11:29), 1年前編輯推噓6(719)
留言17則, 1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Lee69 (69)》之銘言: : 我剛買房 : 另一半無房 但也有購屋投資計畫 : 預計不久結婚 : 請問 另一半要趁結婚前 : 先把房子買好嗎 : 才能兩個人都有用到首購利率 1.首購是有貸款才有 (現金或無貸款買房就沒有首購問題) 兩人都要貸款首購,跟結婚無關,彼此個別去貸款買個別的房子,2人都能用首購, (婚前婚後都行),前提彼此不能互相當保人。 ps.首購利率不一定是最理想,反而跟工作、公司有關,好的公司跟薪水有時能談到 的利率比首購利率還要好。或是一樣好(這樣有沒有首購也沒差了) 2.結婚跟財產屬於誰的有關 (1)婚前買的屬於各自財產(這裡的婚前買,是所有金額付清才算),如果是婚前買,用貸款 那婚後持續繳貸款的部分,還是共同財產。 (2)共同財產:婚後2人沒有去法院辦理 分別財產制的話,就一律是共同財產。 (3)分別財產: 結婚當天或是婚後想起來,2人都可以去辦理分別財產制, 要辦理的話,建議感情好時去辦一辦。 (免得吵架感情不好時,其中少的一方不想辦) --

09/29 11:36, 1年前 , 1F
一律建議婚前買
09/29 11:36, 1F

09/29 11:57, 1年前 , 2F
推一樓 世事難料
09/29 11:57, 2F

09/29 11:59, 1年前 , 3F
自己付婚前買
09/29 11:59, 3F

09/29 12:28, 1年前 , 4F
所以除非婚前貸款也繳完,不然出事還是要分給對方囧,
09/29 12:28, 4F

09/29 12:28, 1年前 , 5F
人生好難
09/29 12:28, 5F

09/29 12:29, 1年前 , 6F
一律婚前繳清 免得跑法院
09/29 12:29, 6F
我是覺得不需要糾結房子在婚前、婚後買, 反而是結婚2人一定要跑一趟法院,辦理 財產分別制, 這1000元花一花真的有需要,保障男女雙方下半輩子。 手續上其實很方便,也不用見法官。 就是去網路上google,或是去地方法院找制式財產分別制的樣本, 在家裡填一填,約好2人一起去法院送件,繳1000元, 過幾天他就會寄過來核定公文,手續就完成了。 辦完以後,夫妻兩人的財產就各自處理,以後一方掛點,也只有小孩是第一繼承權, 另一半都無法拿到一毛。

09/29 12:43, 1年前 , 7F
就算婚前買 也很難婚前繳清
09/29 12:43, 7F

09/29 13:08, 1年前 , 8F
前陣子辦房貸時銀行有提到若配偶名下有房產,就算自己
09/29 13:08, 8F

09/29 13:08, 1年前 , 9F
無房產也不算首購耶(不知道我有沒有誤會…)
09/29 13:08, 9F
應該是自己或配偶已經有房貸,才沒有首購 如果是名下有房子(繼承、現金買的),也都不會影響首購申請才對。

09/29 14:20, 1年前 , 10F
沒有誤會 因為各家銀行認定的首購資格不盡相同~
09/29 14:20, 10F

09/29 14:23, 1年前 , 11F
請問假設第一間保人不是太太,然後太太再買第二間
09/29 14:23, 11F

09/29 14:23, 1年前 , 12F
時候,選先生當
09/29 14:23, 12F

09/29 14:23, 1年前 , 13F
保人有影響嗎?還是根本沒辦法這樣做?
09/29 14:23, 13F
找誰當保人,只要銀行答應就行(現在一般找配偶,答應會很快。) 找其他人當保人,還要看銀行同不同意。 你的問題,太太第二間當了保人,一般太太就沒有辦法再用首購去申請貸款。

09/29 15:10, 1年前 , 14F
謝謝您詳細解說 很清楚
09/29 15:10, 14F

09/29 15:16, 1年前 , 15F
先去公證婚前協議書,結婚後馬上去法院改成分開財產制
09/29 15:16, 15F

09/29 15:16, 1年前 , 16F
免得婚後對方突然想保持共同財產
09/29 15:16, 16F

09/29 23:04, 1年前 , 17F
要跟另一半糾結這些事情代表你們根本不適合結婚
09/29 23:04, 17F
結婚一定是兩人感情好的時後才會結婚啊。 感情好的時候,甚麼都好。 問題是結婚後,人是會改變的 (不然怎麼那麼多外遇? 離婚? 都是結婚幾年後婚變的) 七年之癢沒聽過嗎? 然後很多有錢人跟他夫人結婚後去辦理財產分別制,也不適合結婚? ※ 編輯: capik (163.17.63.189 臺灣), 09/30/2022 14:11:11
文章代碼(AID): #1ZDH4Atq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ZDH4Atq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