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賣房子的稅問題?

看板home-sale作者 (fupp)時間2年前 (2022/02/13 00:5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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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借標題問個問題 我如果是110年買的房子 等到116年賣掉它 有登記自住房,沒有出租,也把自己的戶籍牽過去 那是不是就符合目前房地合一裡 賣出漲幅價差在400萬內的所得不用扣稅呢? ※ 引述《h49072002 (醬汁呢)》之銘言: : ※ 引述《wozmirror (藏鏡人)》之銘言: : : 請問房子持有成本600,持有10年 : : 今年賣掉賣價700,等於獲利100 : : 請問,這100萬,是等於我今年所得就多了100萬 : : 我就要依照我的所得級距去多繳這100萬的稅? : : 還是這100萬,還要依照我賣房的地區去乘上一個比例,假設是30%,等於我所得是多 30 : : 要乘上比例是房仲跟我說的,但查不到相關的依據,小弟新手,還請前輩解答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Redmi K30 Pro. : 持有10年 等於你101年或100年買的 : 適用於舊制(標準認定or核實認定) : 新制是105/1/1以後買的(房地合一稅) : 如果你找的到成本就是扣掉費用後,用房地比下去乘你的獲利 : 因為土地已經課稅了(土增稅) : 只課稅房子的稅 : 如果找不到成本就是用政府核定房屋價值*依財政部每年公告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 然後兩者都是併入綜合所得稅去課稅 : 就這麼簡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08.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44684749.A.8E3.html

02/13 13:57, 2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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