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假決議與公設驗收

看板home-sale作者 (Nash)時間2年前 (2021/10/13 19:03), 2年前編輯推噓2(314)
留言8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想請教的是 由於第一次區權會沒有通過將"建商草約"轉為"正式規約" 所以在第二次區權會上重新提案了四項議案,這邊稱為ABCD 最後,第二次由於出席人數不足總住戶的四分之三但同意超過二分之一 因此提案不成立,但忽然被管委會通知依照"建商草約"要進行"假決議"? 可是我所認知的假決議是如下: http://i.imgur.com/ptGiDBD.jpg
應該要進行第二次投票並且超過五分之一才對 但管委會說"建商草約"就是"規約",第一次區權會只是投票是否轉為正式 實際上已經是"現行的規約"了,依據如下直接進行假決議 http://i.imgur.com/gju2mUp.jpg
http://i.imgur.com/1fGWsi8.jpg
因為提案中有動用到公用基金以及管理費的部分,所以想詢問各位的經驗上 進行這樣的假決議是否合理? 另外規約內容說明的同一議案應該指ABCD綁在一起為同一議案? 還是由管委會解讀ABCD各為獨立議案,管委會可以只用ABC進行假決議就好? 另外想請教各位驗收公設的情況,原本建商打算使用廠商A進行自驗 但管委會有指名建商自驗必須使用廠商B來進行,建商也已經同意 但管委會提案中又有使用第三方公設檢驗,卻也同樣使用廠商B進行第三方 不是很理解為什麼建商自驗跟社區第三方會找同一家? 這點讓我不太能夠理解,還請各位社區有經驗的人士能夠提供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73.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34123013.A.630.html

10/13 19:22, 2年前 , 1F
合理阿 不然要無政府喔?
10/13 19:22, 1F
※ 編輯: kenwufederer (223.140.73.214 臺灣), 10/13/2021 19:29:36

10/13 19:30, 2年前 , 2F
不會以為區權會拖拖拉拉就不用公設點交喔?
10/13 19:30, 2F

10/13 19:31, 2年前 , 3F
區權會自己住戶不管事就有人決定就好
10/13 19:31, 3F

10/13 19:57, 2年前 , 4F
你說的我可以理解,但建商自驗跟社區第三方驗收找同
10/13 19:57, 4F

10/13 19:57, 2年前 , 5F
一家廠商是不是很有問題?
10/13 19:57, 5F

10/13 21:06, 2年前 , 6F
那不就驗一次就好了
10/13 21:06, 6F

10/13 22:41, 2年前 , 7F
廠商B不就你們管委會找的...
10/13 22:41, 7F

10/14 17:44, 2年前 , 8F
不走民事訴訟來這問...zzz...
10/14 17:44,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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