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房地合一2.0問題
不知稅務的問題這邊可不可以問
(若不行我自刪)
請問
1.繼承的房子一律以繼承流程完成的時間點作為取得的時間點對嗎?所以七月以後繼承的
房子全都適用房地合一2.0是嗎?(即使是家裡30幾年的老房子)
2.繼承的房子取得成本稅捐機關一律認定為零是嗎?所以稅金就是售價乘0.45(未滿兩年
),然後要先繳,必須等到重購後申請退稅,再等稅捐機關程序跑完錢才會還我是嗎?
3.這類的詳細問題是不是可以去問國稅局,而且以他們的見解為準?地政士或代書可以問
嗎?
新手不懂還請各位先進多多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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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210.15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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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seifuMita (42.76.210.152 臺灣), 09/27/2021 16: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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