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賣方要先動用屢保帳戶

看板home-sale作者 (())時間3年前 (2020/09/22 07:56), 3年前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6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履保的精神不是讓買方安心,同意賣方先動用房款 整件事最糟糕的是那位房仲 非常不專業 何況信義自己的履保帳戶好像是半殘未信託 為何那位仲介全未告知 避重就輕 我建議 找信義的主管 主張因為仲介提供不實資訊 所以要求五十萬同意書無效(重簽) 及更換房仲 其實我不介意先支付五十萬給賣方 但是必須要有完整的法律配套 可以重簽同意書 補齊條款就好 避免後續困擾 這位房仲未能善盡保護買方的角色 您還放心讓他經辦一切嗎 建議屋照買 五十萬照付 但是換仲介 ※ 引述《IN5656 (烈火暴龍 小奶)》之銘言: : 大家好大家晚安 : 上禮拜很開心的買到自己的第一間房子是透過小綠成交的 : 簽約當下賣方要求先領總價的5%大概是50萬左右,本來小弟有點猶豫,但房仲說這是賣方 : 的權利跟屢保會賠償,就簽下了同意書,也在合約書上面補上,當賣方印鑑證明補齊以後 : 同意撥款,但是回來越想越不對勁,好像哪裡怪怪的到家後也查不到相關的法條 : 想請問各位大哥,我應該放心嗎? 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補救呢 : 先謝謝大家幫忙!! --

09/22 08:35, 3年前 , 1F
都成交了,換房仲沒意義了
09/22 08:35, 1F
不會沒有意義。買方一定要表達不滿。

09/22 08:35, 3年前 , 2F
不如不要同意賣方提早動撥
09/22 08:35, 2F
能不動撥最好,但是如果有周全的保障,我個人是不介意給賣方方便的。整件事最不應該 的是仲介只想給賣方方便,卻未顧及買方的權益。

09/22 08:53, 3年前 , 3F
換仲介才會讓房仲得到點教訓吧
09/22 08:53, 3F
換不換得了是一回事,要求更換是另一回事。建議買方要求更換,為提高房仲專業度,貢 獻一份心力。 ※ 編輯: sonybug (180.217.194.88 臺灣), 09/22/2020 09:15:25

09/22 10:19, 3年前 , 4F
這房仲真的很糟糕
09/22 10:19, 4F

09/22 12:39, 3年前 , 5F

09/22 13:34, 3年前 , 6F
一直覺得政府應該要研議修法強制規定屢保帳戶必須是信
09/22 13:34, 6F

09/22 13:34, 3年前 , 7F
託帳戶
09/22 13:34, 7F

09/22 18:50, 3年前 , 8F
等等 怎麼換~都成交了 業績都是掛他的阿
09/22 18:50, 8F
文章代碼(AID): #1VQJt62M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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