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無殼蝸牛為什麼不去買基隆淡水?
※ 引述《freerider90 (自由騎士 就你)》之銘言:
: 該不該推實價課稅:絕對該
: 但能不能做?答案就是很困難
: 原因就是「政策的穩定性」
: 簡單說就是已經有許多人照著既有規則來玩了
: 再下個月突然持有稅提高好幾倍
: 本來已經夠沉重的房貸,變得更無法負擔,因為跟之前計算的都不一樣
: 那你會支持改革嗎?
: 無殼蝸牛要權益,照著規則走的也要權益啊
: 要改革只能盡量避免溯及既往
: 設定某時間點交易後適用新稅率,或實虛坪同時揭露
: 畢竟人家的房產也沒有違法,也不是違建
: 既有的炒房者 至少 也是照著遊戲規則走來的
持有稅的重點之一:實價課稅
(以台灣房價所得比15來看,已經是超漲的狀態
實價課稅目標讓房價所得比降到6以下,房價腰斬是必然會發生的)
實價課稅的稅基是市價
建議稅基,要隨著房價上升或下降而調整
若實價課稅的稅基會隨房價起伏而變動時:
當區域(同一個社區),大家房子越賣越貴,稅基會越提越高
當區域(同一個社區),大家房子越賣越便宜,稅基會越來越低
以過去平均一年,區域的平均成交行情為計算基準
若過去一年區域無成交紀錄,則拉長到3年
若3年也沒有,則拉長到5年
若5年也都沒有,則以鄰近區域,同樣類型(公寓or電梯)、同樣屋齡、同樣...
為計算的基準
而非歐美以房屋購入時的房價
當作永久的稅基
以原Po舉的例
例如300萬的房子,實價課稅後,房價腰斬變150萬
稅基也就以150萬計算
持有稅實價1%,稅從原本一年3萬→1萬5→平均每月繳1250元的稅
當初買300萬房子,貸8成,利率1.7%,30年還
一個月房貸繳8,516元
房貸+稅,平均每月需支出 9766元
加上裝潢攤平、維護費攤平、水電支出
總和抓平均每月支出1萬5元看
月薪3萬~4萬5的一戶自住型的上班族
還是負擔的起
若實價課稅有配套措施1:浮動稅基=平均成交行情x坪數
一戶自住也不需要擔心
短線看,實價課稅後,房價下跌,持有稅會立即顯而易見的看到下降
長線看,通貨膨脹終會使房價逐漸上漲,持有稅會緩步上升
若實價課稅有配套措施2:一戶自住 持有稅實價1%
一戶非自住 持有稅實價2%
多戶持有 2戶持有稅實價2.5% (每增加一戶+0.5%...上限5%)
非自住 3戶持有稅實價3%
.
.
.
7戶以上持有稅實價5%
也對一戶自住,採取最輕稅率
以上面的例子看,原本買300萬的房子,實價課稅房價腰斬後
實價1%持有稅,平均每月繳1250元的稅
實價課稅並不會讓買300萬房子的客群,發生無力負擔的情況
ps.買600萬、買1200萬、買2400萬、買3600萬的客群
請預設實價課稅,房價腰斬後
每月1250元x(N/300)=平均每月繳的持有稅
試問實價1%持有稅,對這些一戶自住的客群來說
難道真的是難以負擔之重?
對於炒房者:投資客、建商
則視其炒房的輕重,逐步加重其稅收負擔
逼使他們持有越久,成本越重
只能盡速將房子賣出,而不再堅持高價
結論:
實價課稅並不是洪水猛獸
配套措施做好:1.浮動稅基 2.一戶自住最低稅率
一戶自住的持有稅負擔,並不會如想像的重
一戶自住的民眾
不要再被投資客誤導了
實價課稅,才能讓房價下跌,達到實質打房的效果
也才能讓一般民眾,不再只是淪為房奴
而有更多的空間,可以去結婚、生兒育女、進行其他消費活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4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73446173.A.1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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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上漲代表自己如果跟著近期賣房時
也能賣接近那個價,這不是得利什麼才是得利?
浮動稅基,依據區域平均成交行情當稅基
也才能避免3,4十年的老屋
半毛房屋稅都課不到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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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稅基公式需要大幅更動
當以市價為稅基時
例如1000萬的房子,建物30坪、土地10坪,30年屋
建築成本每坪5萬,RC折舊率 1.17%
建物價值 = 5x30x(1-1.17%x30)
= 97.35萬
土地價值 = 1000萬 - 97.35萬 = 902.65萬
平均建物成交行情 = 97.35 / 30 = 3.245萬/坪
平均土地成交行情 = 902.65 / 10 = 90.265萬/坪
一戶自住持有稅實價1%
就是當稅基以市價計算時
房屋稅+地價稅,其各自稅基x稅率,總和要接近滿足實價1%
所以上面的文章我也只大括講持有稅
意思是就是:持有稅="房屋稅+地價稅"後的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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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沒錢蓋公宅啊
修法令,是政府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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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否定買房正義
但居住正義,為什麼就不能包含買房正義?
房價所得比超高,本就是超漲後的惡果
實價課稅,讓房價腰斬,只是讓房價跌回符合其實際價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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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實價課稅有配套措施3:房租不得超過中位數國民平均收入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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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2=3.91萬/月
也就是當房東房租收超過2萬,就是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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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15倍超漲
看居住在其中
中位數的收入平均約3~4萬/月
台北又高物價
不吃不喝30年也買不起房
這些人就活該一輩子只能租房嗎?
若房價腰斬,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降到6
省吃儉用,30年房貸買得起台北市的房子
才是符合居住正義
稽徵成本哪會難算?
建物價值 = 每坪建物興建成本 x 坪數 x (1-N年x折舊率)
土地價值 = 成交價 - 建物價值
平均建物成交行情 = 建物價值 / 建物坪數
平均土地成交行情 = 土地價值 / 土地坪數
坪數都在權狀裡面
成交價需要實價登錄
每坪建物興建成本,平價宅和豪宅有區別
稅基多少,公式讓電腦去跑就出來了
根本不需要花人力去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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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實價課稅 跌最兇的當然是超漲的區域 腰斬是必然
但像那些蛋殼區 基隆、淡水新市鎮...終究會回歸租金回推房價的機制
租金能收多少,房價保底就會有多少
在日本雖然持有成本重 實價3~5%
但其房價最終也是回歸租金回推房價
所以蛋殼區的屋主,也不需要擔心房價腰斬會落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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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政府的法令需要改
實價課稅,浮動稅基
建物和土地的成交價就是需要從成交總價中,拆開分算
房子的折舊明明就幾十年的老房子,維護成本日漸提升
殘餘價值日漸低落,卻還要賣所謂的區域行情價?
為什麼土地明明跟著通膨越變越貴,卻還要用公告現值自欺欺人?
房價本來就需要一套透明的公式
來讓買房者清楚的知道
他們買的房子,建物殘餘價值 + 土地市價 是多少
而不是投資客、建商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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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號上面興建的同批建物
視為相同社區,有很難區別嗎?
隔壁的豪宅,難道會蓋在相同地號上嗎?
地政單位資料很容易區別的
若同一地號近年(1~5年都無成交紀錄)
比建材、比型態
還是能比較出區域平均成交行情
※ 編輯: rpg1510 (36.231.41.72 臺灣), 11/11/2019 13: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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