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斡旋成功後, 買方反悔是否需支付服務費?

看板home-sale作者 (馬鈴薯)時間7年前 (2017/03/25 18:52), 編輯推噓-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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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想這麼多 教你 轉消保或地政 他們一定會幫你把三萬拿回 ※ 引述《Spadax (綠茶)》之銘言: : 如題, : 已經支付三萬當作斡旋金 : 而仲介也回報屋主願意接受我的出價 : 目前約下禮拜簽約 : 但因為家人反對有遇到一些阻難... : 若真的退訂, 我也不奢望能拿回斡旋金, : 現在主要是 2%服務費 的部分 : PS. 仲介是台X房屋 : 1. 仲介最主要的依據應該是這條 : "若可歸責於買方之事由而致無法簽訂契約者, 買方仍應支付服務費(簡略)" : 但爬過文, 類似情況有的有收有的沒收, 似乎沒個通例, 是否只能跟房仲談判? : 2. 委託書上, 下面這格房仲沒有叫我簽、我最後也沒簽 : "若賣方同意出價則契約即成立生效, 買方同意斡旋金轉為訂金" : 且跟房仲的通聯記錄中有透露 三萬斡旋金是被當作服務費 (而非訂金) : 關於這點的處理程序是否有瑕疵與爭議 ? : 3. 下斡旋時, 房仲並未主動告知有要約書這個選項, 這點是否有空間可以運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1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90439121.A.409.html

03/25 18:55, , 1F
人之患在
03/25 18:55, 1F

03/25 22:07, , 2F
哪來的鬼理論,假設合約內容沒瑕疵,能協商少拿就趕
03/25 22:07, 2F

03/25 22:07, , 3F
快下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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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1:15, , 4F
奧客 然後再po爆料公社讓人噓爆自爆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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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3:29, , 5F
澳客 就不要家中有人一樣是做服務業被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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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4:07, , 6F
全店合約沒瑕疵XDDD 沒有任何一間仲介店頭做得到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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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6:32, , 7F
為什麼理所當然的浪費別人時間跟資源.
03/26 16:32, 7F

05/09 19:06, , 8F
STFU
05/09 19:06,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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