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提租屋專法 房東挫咧等
: → sdhpipt: 要看施行細則喔 什麼叫自己使用的需要 03/09 12:50
: → sdhpipt: 日本的定義是房東只剩這一間房子 03/09 12:51
與標題無關,單純想問,依日本定義房東只剩這一間房子,才能叫自用需求。
那萬一我在成家之前,就有兩間房子出租,自己住在爸媽家
然後我要結婚搬出去自己住了
這樣的日本人怎麼辦...?
有兩間,但兩間同時在出租,是不能收回房子呢,還是能同時收回,還是先租先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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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推文挑起了對日本租屋的好奇,去估狗了一下:
http://www.jp-landlord.com/JPknow03.html
日木房屋自有率極低
日本房屋自有率大概只有四成, 即是大部分人都在租房子. 跟香港不同, 日本有多個大城
市, 年青人會到不同城市工作及外來讀書的人多, 加上房貸非常困難, 所以購房意欲極低
. 因此,成為日本業主收租的天堂.
(以下略...)
可以想像的到,大量的保障房客,即造就以租房為主的社會體系
以日本看來,當然是打趴房價
不過......多多就會變窮嗎?
並沒有耶~有房子的只是從賺價差變成賺租金而已
日本的房租投報率5%~8%
空空就會買得起房子嗎?
好像也不會耶,如果會的話,為什麼日本人又不買房子都租房子?
(房子會貶值又難賣,房貸自然就難以貸款)
結論:
就算打趴房價,有錢的還是會更有錢,沒錢的還是更沒錢,認真上班才是王道。
※ 編輯: bebehome (125.227.169.169), 03/09/2016 13: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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