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LoQ3np_ 推文違規處置
本篇推文接獲多人檢舉內容逾越了人際分際.
雖皆非當事人檢舉, 但是在這麼多人對檢舉言詞不滿的情況下
拿板規2-1-11迴避受理略顯八股.
是故主動介入處置.
●46674 !86 8/11 cpz R: [新聞] 全台最可怕 帥過頭:台中3年後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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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oQ3np_ (home-sale) [ptt.cc] Re: [新聞] 全台最可怕 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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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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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釁,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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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位一併處理.
pp73513:
你言詞粗鄙態度傲慢, 蓄意挑釁無端生事, 見縫就鑽.
整篇推文最後讓所有人都不愉快的爭執, 肇因在你.
原文作者固然言詞酸溜溜的, 然而言之有物
, 板工這邊可以勉強接受, 我甚至認為ceca本人也應該可以勉強接受.
不過你不一樣, 你從頭到尾都在找碴.
我不知道什麼樣的環境會使人變成一個努力讓他人不愉快藉以取樂的人
所以我要很明確的向你傳達這個行為不為房板所接受的訊息.
依比例原則, 別人警告, 你該水桶.
依判例, 光講到三字經就應該要將你禁言.
再把挑釁人數跟篇幅算下去, 怎麼樣都應該要對你直接設定不設期限的封禁處分.
然後這個時候我才體會到前兩天柯文哲說道原本要要求遠雄把巨蛋外層鷹架拆拆掉
卻又不希望給人感覺在針對遠雄的心境.
再加上你的言詞誇張到我忍不住在板上搜尋你的文章
結果看到了這篇 #1HTuf7Aw 你講的很好.
我才發現, 你是有能力好好說話好好分析事情的.
搞不好還有哲學與社會學的知識背景.
這樣子的一個人, 如果想要闡述自己的理念或者為特定立場發聲.
在這個看板上, 不應該用這種方式, 太不聰明.
讀過《賈誼論》吧?
「非才之難, 所以自用者實難. 惜乎賈生王者之佐, 而不能自用其才也.
夫君子之所取者遠, 則必有所待; 所就者大, 則必有所忍. 古之賢人
, 皆負可致之才, 而猝不能行其萬一者, 未必皆其時君之罪, 或者其自取也. 」
改變別人的想法, 沒那麼容易, 但真正的聰明人會有辦法的, 而過程需要時間.
倘使你真如我所觀察, 是一個懷著熱情, 容易激動, 受過良好教育
並且對於社會懷抱著純真理想的年輕人.
那麼這時候摒除你反倒會成了房板的損失, 連帶會壓抑到多元討論.
所以我有一個提議.
現在開始的72小時, 你在房板禁言三日.
禁言三天沒有什麼, 你要留意的是一旦存在禁言紀錄作為前科.
之後的所以治安類型違規, 就是直接封禁
, 不設期限, 直至你願意從此在房板與他人友善互動為止.
沒有下次囉!
pp73513 封禁, 期限三日.
ceca:
看得出你是在被一再挑釁後受不了才逐步失控.
事實上要處分你之前我猶豫了一下, 但是板規 2-1-2 畢竟存在
2-1-2 遇到治安問題或爭議, 應立即向板主投信, 並避免回應相關文
章. 即使並非始作俑者, 於回應時出現任何更多的治安問題或
者犯規, 並不會酌情.
所以雖然覺得你在這篇文章其實挺無辜, 還是得照章辦事.
尤其, 你不全然是無辜的唷!
你的修養在年輕人當中已經算好的了.
我還記得在八卦板回過你的文章劈頭就譙你還是回去講講房產就好
不過你的回覆依舊不慍不火, 最後某方面來講也是言之成理.
但是像這篇一樣被人身攻擊被污辱被輕蔑被看不起, 依舊會難受的, 對吧?
你很清楚, 因為你夠聰明, 事實上你還是用類似方式羞辱人的箇中好手, 並且兼具風度.
你看得出被踐踏的人眼中或者做這些事的同時旁人的眼中流露出來的欽慕
, 這一點是很有成就感的, 我經歷過我知道.
只是這樣子並不健康, 而且容易樹敵.
或許在許許多多個當下你壓根不在乎, 但總會有一兩回遇到這篇的狀況一樣令人不快.
「滿招損, 謙受益.」 古人誠不欺我也.
我同意人一定要有特色, 我也相信用高調高姿態的方式有為你帶來一些交誼及便利性.
同時, 它的副作用還是很大的. 只不知你肯不肯相信高調跟高姿態不必然存在正相關.
像你這樣的人一定不喜歡聽說教, 所以我就不說了.
最後送你一句話: 「不得中行而予之, 必也狂狷乎. 狂者進取, 狷者有所不為.」
ceca 引戰挑釁, 裁罰依比例理應比警告略重並較三日封禁略輕
故 ceca封禁 期限1日
同樣的, 留下前科, 往後被檢舉你會很麻煩
, 我們嘗試一下稍做改變好不好?
讓多一點人感覺愉快一些, 至少用字遣詞斟酌一下沒必要蓄意讓人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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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世人知道每一件事物的價格,卻無法瞭解任何事物的價值。
- Oscar Wilde 《葛雷的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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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工非當事人檢舉是否主動介入的原則有三, 以下說明之.
1. 鬧板 (譬如張爸文或惡意洗板)
2. 國罵 (因為國罵違規不會有什麼爭議, 看到就會順手處理.)
3. 激起公憤 (即同案件接獲多重檢舉而且內容存在多重違規下, 以舊板規群嘲條款
的精神下去介入.)
本案屬第三種, 並夾雜第二種情形. 除置底檢舉區兩人檢舉外
, 板工另接獲三封不同板友來信檢舉該文推噓文部分粗鄙無禮至極.
所以介入處置.
※ 編輯: Induction (36.231.188.16), 08/13/2015 04: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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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線在於我廢除了群嘲條款就是為了避免群眾暴力.
是否為糾眾排除異己我看得出來.
檢舉信件全數備份於精華區板主工作區, 惟本區域僅兩名板主及組長可調閱.
格式類所有違規任何人都可以檢舉, 治安類型就不行.
不然會存在見縫插針的機會.
e.g.
如果我在板上任一閒聊文中開renba板主玩笑說他是個不知民間疾苦的人生勝利組
此時如果遭到第三方檢舉該怎麼處理? 兩位板主迴避請組長過來管這小事嗎?
所以治安類型的違規不開放所有人檢舉.
但是任何板友可以循板規3-2-6方式提請投票表決.
※ 編輯: Induction (36.231.188.16), 08/14/2015 14: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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