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詢求各位前輩法拍屋一些問題

看板home-sale作者 (爽哥)時間9年前 (2015/03/19 01:49), 編輯推噓-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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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朋友的狀況。 這棟屋子住了約五十年,房子是父親的,土地是爺爺的。 由於父親不負責任,有欠款並不去理會, 這個月我已籌到錢要還銀行本金加利息,無奈時間沒掌握好生活太忙也沒注意到,所以房子被法拍了, 得標人已過來表明就是想賺錢,並且覺得我們很好欺負,會吃我們到底,打算修繕後出租,別想要來任何招對他們都無效。 房屋狀況是可點交,並且已發公文過來在這個月底需要搬走。 這裡有幾個問題需要跟前輩詢問。 (1)在什麼時間點需要跟對方要搬遷費,有沒有法令規定搬遷費大約得為多少? 或者是比例怎麼算? 在雙方不合意的情況下,去訴訟的過程中,搬遷費大約會定在哪裡,或者是沒有搬遷費這回事 (2)租地給對方的話,我稍微看了一下似乎不能漫天無理的開價,如果雙方不合意, 好像是依據公告現值的幾%下去算,想知道這部分細節 (3)因為得標人想要把此房屋修繕出租,等於租地來持有房子或蓋房子出租的話 有規定要被課43%的稅,這部分是否真的會被課到。 http://kkk9828697.pixnet.net/blog/post/39083185-租地建屋出租-所得按57%25課稅 (4)然後這間房子的周圍都有水溝,水溝都是我們的地,但是現在法令似乎是一定要留一條路給屋主走, 有規定這條路要多寬嗎,然後這條路是否只要“能走”就好,等於說我留一米寬的路,但是這一米我還放置物品可不可行(路還是能走,只是需要跨越物品)? (並不是要刁難得標人,我們也開了價格讓對方賺到一筆錢,讓我們買回來,對方也不肯,表示就算不賺也要吃我們死死,一直強調他認識立委,多厲害之類的,是天生的贏家) (5)若對方願意某個價格成交,是否可以先行簽約,兩年後再過戶, 或者是我們幫他繳了奢侈稅並且讓他賺到想賺到的,然後直接過給我們,是否有法拍屋多久以內不能過戶的規定 -- 清晨可以選擇兩件事 一是繼續做夢、二是實現夢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64.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26700972.A.4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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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還要搬遷費?你們才是吃人夠夠吧
03/19 02:20, 1F

03/19 02:24, , 2F
有給是人家發善心不屑搞的麻煩,不給是天經地義,趕快找個
03/19 02:24, 2F

03/19 02:24, , 3F
地方搬出去吧
03/19 02:24, 3F

03/19 02:49, , 4F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還要搬遷費?你們才是吃人夠夠吧+1
03/19 02:49, 4F

03/19 04:23, , 5F
五十年夠久了不小心就電線走火燒光,不過地還在
03/19 04:23, 5F

03/19 04:51, , 6F
點交,你就認命吧,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03/19 04:51, 6F

03/19 09:34, , 7F
你不如直接發問如何耍手段搞投標人..欠錢還講得像受害者
03/19 09:34, 7F

03/19 14:30, , 8F
社會上爛人真的超多,尤其地產利益上面的,然後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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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別人,真的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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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4:32, , 10F
就是有原po這種人,法拍屋才會麻煩一堆,需要更"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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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4:32, , 11F
"人士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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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4:54, , 12F
搬遷費是人家禮貌上多給你們的 不是欠你們的 法拍多少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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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4:54, , 13F
就是收多少價 沒有搬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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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7:28, , 14F
搬遷費是檯面下不成文的規定,情理法以雙方你請我願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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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有法律優勢,強制搬離,賣方有慘兮兮可憐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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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17:28, , 16F
請買方同情,假如雙方硬碰硬的話,唉…
03/19 17:28, 16F

03/19 18:23, , 17F
建議你找律師吧 你想在房板找到正確的解答 不容易啦
03/19 18:23, 17F

03/22 02:19, , 18F
搬遷費通常是不想走法律途徑私下給,希望對方趕快搬走
03/22 02:19, 18F

03/22 02:19, , 19F
真要走上法院,以你的情形是拿不到所謂的搬遷費用
03/22 02:19, 19F

03/22 02:20, , 20F
(在點交物件的情形下,至於不點交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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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7:16, , 21F
想到這種無恥行為 還有臉把自己講的跟受害者一樣
04/30 07:16, 21F
文章代碼(AID): #1L2RgiGU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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