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大生租屋燒炭 「 沒賣沒損失 」屋主求償敗訴

看板home-sale作者 (雞先生)時間9年前 (2014/11/09 06:16), 編輯推噓22(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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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男大生租屋燒炭 「 沒賣沒損失 」屋主求償敗訴 東森新聞 – 2014年11月8日 下午2:59 就讀台灣大學的林姓男大生在學校附近租房子,因為跟家人鬧不合就在租屋處燒炭輕生, 房東認為這間房子變成凶宅,向死者家屬求償,原本二審法官認為,房子變凶宅,房價因 此下跌,屋主的權益受到損害,判死者家屬要賠給房東186萬元。不過死者家屬上訴,法 官改判房東敗訴!理由是,房子沒有出售就沒有房價損失。 這棟公寓的二樓陽台掛了幾件衣物,看起來有人居住,不過鄰居說這層公寓在之前已經空 了好一段時間。之所以空了這麼久,因為曾經有住戶在屋子裡想不開。男學生考上台大, 家人在這裡租房子給他住他卻在房子裡燒炭輕生讓房子變成凶宅。 這間雖然是老房子了,不過位在捷運站附近房價很高,根據實價登陸附近同型的老公寓最 近一筆成交價每坪超過50萬,但房子變成凶宅,房東認為影響到房價因此告上法院向死者 家屬求償,一審法官認為房子還沒有賣也沒有毀損判房東敗訴,二審卻逆轉,法官根據鑑 價結果,認為房價下跌1成5,房東的權利受到損害,判死者家屬要賠償186萬,不過家屬 不服繼續上訴,這下判決再度出現變化,法官認為房子還沒有賣就沒有房價損失,再加上 屋況沒有損壞,判房東敗訴全案還可以上訴。 連結: http://ppt.cc/Nr5w 其他: 珍惜生命條款不知道有沒有用 沒賣沒損失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1.14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15484987.A.A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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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賣沒損失是啥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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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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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怪跟家屬有關係喔 是因為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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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賣沒損失沒錯啊 真賣掉有證明賠錢 再告就穩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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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散戶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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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判決.........我不相信,我要看判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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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房東應該要賣的 賣房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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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賣給法官便宜點,然後再提告,用實價登錄參考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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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損失,法官買低,屋主也賣了再求償,雙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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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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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啊妳要如何證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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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也才虧15趴 真有那麼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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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沒賣沒損失 等賣了再來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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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股票這波套到的散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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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 也是啦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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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大學生也算成年了 要死也是自己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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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實務通說皆認交易上貶值不影響房東所有權積極與消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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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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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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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吃屎的 以後沒人敢租 要賣價格差 不是損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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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有盈有虧,當初買入多少錢,現在值多少要依照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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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邏輯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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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沒錯阿!現在的房市早已經變成投機商品在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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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虧了台灣房市的投資(機)客。讓台灣房價起飛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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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法院認證房市是投資商品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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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2:37, , 27F
難怪臺灣司法不可信。這種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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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5:53, , 28F
雖然覺的有怪,但似乎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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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6:57, , 29F
房地產就是這樣,隨便買,隨時買,加價賣。隔壁跌價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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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自己不賣就不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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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7:50, , 31F
法官是吃什麼長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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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8:08, , 32F
兇宅出租也有影響 這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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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沒賣出就無法衡量損失了 假設法官判賠但原屋主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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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20:31, , 34F
到過世前房子都沒賣那不就淨賺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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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00:11, , 35F
他應該打租金損失才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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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00:14, , 36F
你覺得房東過幾年賣會告知是凶宅嗎?租人也不會提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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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說二審改判了嗎??東森標題亂下,哪個編輯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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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錯了,原來二審又被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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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沒錯啊 乾脆超便宜賣個自己人然後再列損失賺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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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NfOxeJ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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