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窮婦賣屋 竟課210萬奢稅
他這還不是最慘的
他不管是不是借人登記
都是出自他自己意願的
你說沒有實際營業是你說的
借人家登記公司地址有沒有收錢勒???
這要怎麼查呢???
是查到了故意這樣說
被罰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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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客戶遇到最慘的是
買的房子前一手有登記公司
結果前一手沒有把公司遷出
事隔一年這位新屋主因為工作關係
非給把房子賣了
想說戶籍有遷進去就沒問題了
把房子賣了不久後就收到補稅單
國稅局也不管他是不是前一手未遷出
其實標準是要去辦理自用地價稅,會不會有問題馬上會知道
馬上可以處理
硬是認定是他有營業行為
要他去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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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仲介要告知道義務
這樣說拉
仲介跟代書也不能說有告知的義務
只能說有善意提醒的義務
所以現在仲介賣有奢侈稅的房子
確定要成交簽約代書跟仲介都會問
你確實了解奢侈稅嗎
你這是持有未滿2年歐~~~
你戶籍有沒有遷進去
有遷進去的話有去辦自用通過了嗎???
你名下跟配偶跟未成年子女,是不是只有這間房子
持分一點點也不行歐 靈骨塔也不行歐
持有的其間有無出租 營利 營業
確實有居住事實
通通都符合好那會有一張已確實告知並詢問
給屋主簽名
之後出包 嘿嘿
屋主自行負責
不然代書跟仲介真的被告怕了
※ 引述《sentiswab (夢)》之銘言:
: 1.來源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13/35955999/窮婦賣屋竟課210萬奢稅
: 2.內容:
: 窮婦賣屋 竟課210萬奢稅
: 法規瑕疵 單親媽:逼我走絕路
: 2014年07月13日
: 【郭建伸╱台北報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
: 3年前上路,原本是要課炒房大戶的稅,沒想到也殃及窮人!單親
: 媽媽惠如(化名)向《蘋果》哭訴,因為生計困難,本想將僅有
: 的房子賣掉度難關,卻因不熟悉規定,反遭課210萬元奢侈稅,讓
: 原本背負債務的家庭雪上加霜,痛批政府簡直要逼她走上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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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奢侈稅規定,自持有房屋時間計算,未滿1年即售出,課交易金
: 額15%,2年內則課10%。若屬自宅,則不必課稅;但房仲業者統計
: ,新法甫上路時,無辜被課奢侈稅的案例不少,每月少說有4、5
: 筆「受災戶」。
: --------------------------------------------------------------------------------
: 受贈未滿1年脫手
: 47歲的惠如說,11年前和丈夫離婚後,協議將房子讓給母女同住
: 。期間前夫將800萬元的房子增貸至1200萬元,最後他自己卻付
: 不出來,打算賣掉脫手。由於房子是她和女兒的共同記憶,想盡
: 力保留,因此3年前和前夫協議,將房子贈與給女兒小雅(化名)
: 。
: 惠如剛接手時,每月還要繳近6萬元房貸,她本想咬緊牙關忍一忍
: ,至少還有間房子。但因先前做生意失敗,負債300、400萬元,
: 實在撐不下去,所以房子持有不到1年即賣出,盼日子好過一些。
: 當時坐落在新北市中和4號公園附近約40坪的房子,惠如賣了1450
: 萬元,還清房子貸款與部分債務後,賣屋的錢也所剩無幾了。
: 然而去年2月,她收到國稅局稅單,指因違反奢侈稅,必須課以
: 210萬元稅金,惠如當下相當錯愕,向國稅局申請複查,國稅局回
: 覆指出,因受贈未滿1年脫手,加上期間房子有公司營業登記,不
: 是自住,所以仍須課稅。
: --------------------------------------------------------------------------------
: 提訴願先繳百萬元
: 惠如表示,雖向國稅局提出證明,地址雖讓友人登記為營業場所
: ,但根本沒有營業事實,還是遭駁回;因複查遭駁回就得訴願,
: 但訴願要繳稅金的50%當保證金,這幾年她無法正常工作,收入
: 不穩定,根本繳不出100萬保證金,所以國稅局凍結了她的戶頭。
: 惠如痛訴,根本無力償還奢侈稅,好幾回都想了結生命,甚至近
: 1年都要吃鎮定劑才能入睡,認為政府一直逼她走上絕路。
: 惠如曾向民進黨立委林岱樺陳情,林岱樺與國稅局協調時,就連
: 國稅局官員都坦言,奢侈稅課到窮人的案例不只1個,足以證明
: 法規瑕疵。而林也批評,窮人賣房就是為了應急,奢侈稅原意也
: 是要課炒房大戶,卻因法規疏漏讓窮人遭殃
: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若是持有房屋2年內就出
: 售,一定要先確認本人戶口是否在內,而且絕不能有營業登記,
: 這樣才不會被課奢侈稅。
: 徐佳馨建議,若不知是否有公司行號登記在戶籍地址,賣屋前可
: 請代書或房仲發函給國稅局,請他們回函確認到底會不會被課,
: 多一層保障,否則事後訴願恐不易成功。
: 投機客能成功避稅
: 不過徐佳馨也坦承,一般民眾對法規根本不了解,很容易出現無
: 辜被課稅的情形,反倒是投機客都能技巧性避稅,比如將買賣合
: 約打在2年期滿後,「富人有心要逃都有辦法」。
: 如何確認自己不會被課奢侈稅
: ◎確認是否持有不動產超過2年
: ◎若持有2年內要賣
: .確認是否為自宅,且戶籍登記在內
: .確認是否曾讓公司行號登記為營業場所,若為營業場所,就會被課奢侈稅
: ◎以上若難以確認,可請房仲、代書發函給國稅局要求確認
: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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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這樣說歐
持有滿2年
跟你營業登記哪天撤銷都無關
你只要租人家1天就要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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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鑽牛角尖
你只要租人家1天你就要持有兩年
跟你哪一天租人都無關
持有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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