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窮婦賣屋 竟課210萬奢稅

看板home-sale作者 (骷髏怪)時間10年前 (2014/07/13 23:59), 10年前編輯推噓4(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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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還不是最慘的 他不管是不是借人登記 都是出自他自己意願的 你說沒有實際營業是你說的 借人家登記公司地址有沒有收錢勒??? 這要怎麼查呢??? 是查到了故意這樣說 被罰活該~~~~~ ------ 同行客戶遇到最慘的是 買的房子前一手有登記公司 結果前一手沒有把公司遷出 事隔一年這位新屋主因為工作關係 非給把房子賣了 想說戶籍有遷進去就沒問題了 把房子賣了不久後就收到補稅單 國稅局也不管他是不是前一手未遷出 其實標準是要去辦理自用地價稅,會不會有問題馬上會知道 馬上可以處理 硬是認定是他有營業行為 要他去訴願 ----- 有人說仲介要告知道義務 這樣說拉 仲介跟代書也不能說有告知的義務 只能說有善意提醒的義務 所以現在仲介賣有奢侈稅的房子 確定要成交簽約代書跟仲介都會問 你確實了解奢侈稅嗎 你這是持有未滿2年歐~~~ 你戶籍有沒有遷進去 有遷進去的話有去辦自用通過了嗎??? 你名下跟配偶跟未成年子女,是不是只有這間房子 持分一點點也不行歐 靈骨塔也不行歐 持有的其間有無出租 營利 營業 確實有居住事實 通通都符合好那會有一張已確實告知並詢問 給屋主簽名 之後出包 嘿嘿 屋主自行負責 不然代書跟仲介真的被告怕了 ※ 引述《sentiswab (夢)》之銘言: : 1.來源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13/35955999/窮婦賣屋竟課210萬奢稅 : 2.內容: : 窮婦賣屋 竟課210萬奢稅 : 法規瑕疵 單親媽:逼我走絕路 : 2014年07月13日 : 【郭建伸╱台北報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 : 3年前上路,原本是要課炒房大戶的稅,沒想到也殃及窮人!單親 : 媽媽惠如(化名)向《蘋果》哭訴,因為生計困難,本想將僅有 : 的房子賣掉度難關,卻因不熟悉規定,反遭課210萬元奢侈稅,讓 : 原本背負債務的家庭雪上加霜,痛批政府簡直要逼她走上絕路。 : -------------------------------------------------------------------------------- : 依奢侈稅規定,自持有房屋時間計算,未滿1年即售出,課交易金 : 額15%,2年內則課10%。若屬自宅,則不必課稅;但房仲業者統計 : ,新法甫上路時,無辜被課奢侈稅的案例不少,每月少說有4、5 : 筆「受災戶」。 : -------------------------------------------------------------------------------- : 受贈未滿1年脫手 : 47歲的惠如說,11年前和丈夫離婚後,協議將房子讓給母女同住 : 。期間前夫將800萬元的房子增貸至1200萬元,最後他自己卻付 : 不出來,打算賣掉脫手。由於房子是她和女兒的共同記憶,想盡 : 力保留,因此3年前和前夫協議,將房子贈與給女兒小雅(化名) : 。 : 惠如剛接手時,每月還要繳近6萬元房貸,她本想咬緊牙關忍一忍 : ,至少還有間房子。但因先前做生意失敗,負債300、400萬元, : 實在撐不下去,所以房子持有不到1年即賣出,盼日子好過一些。 : 當時坐落在新北市中和4號公園附近約40坪的房子,惠如賣了1450 : 萬元,還清房子貸款與部分債務後,賣屋的錢也所剩無幾了。 : 然而去年2月,她收到國稅局稅單,指因違反奢侈稅,必須課以 : 210萬元稅金,惠如當下相當錯愕,向國稅局申請複查,國稅局回 : 覆指出,因受贈未滿1年脫手,加上期間房子有公司營業登記,不 : 是自住,所以仍須課稅。 : -------------------------------------------------------------------------------- : 提訴願先繳百萬元 : 惠如表示,雖向國稅局提出證明,地址雖讓友人登記為營業場所 : ,但根本沒有營業事實,還是遭駁回;因複查遭駁回就得訴願, : 但訴願要繳稅金的50%當保證金,這幾年她無法正常工作,收入 : 不穩定,根本繳不出100萬保證金,所以國稅局凍結了她的戶頭。 : 惠如痛訴,根本無力償還奢侈稅,好幾回都想了結生命,甚至近 : 1年都要吃鎮定劑才能入睡,認為政府一直逼她走上絕路。 : 惠如曾向民進黨立委林岱樺陳情,林岱樺與國稅局協調時,就連 : 國稅局官員都坦言,奢侈稅課到窮人的案例不只1個,足以證明 : 法規瑕疵。而林也批評,窮人賣房就是為了應急,奢侈稅原意也 : 是要課炒房大戶,卻因法規疏漏讓窮人遭殃 :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若是持有房屋2年內就出 : 售,一定要先確認本人戶口是否在內,而且絕不能有營業登記, : 這樣才不會被課奢侈稅。 : 徐佳馨建議,若不知是否有公司行號登記在戶籍地址,賣屋前可 : 請代書或房仲發函給國稅局,請他們回函確認到底會不會被課, : 多一層保障,否則事後訴願恐不易成功。 : 投機客能成功避稅 : 不過徐佳馨也坦承,一般民眾對法規根本不了解,很容易出現無 : 辜被課稅的情形,反倒是投機客都能技巧性避稅,比如將買賣合 : 約打在2年期滿後,「富人有心要逃都有辦法」。 : 如何確認自己不會被課奢侈稅 : ◎確認是否持有不動產超過2年 : ◎若持有2年內要賣 : .確認是否為自宅,且戶籍登記在內 : .確認是否曾讓公司行號登記為營業場所,若為營業場所,就會被課奢侈稅 : ◎以上若難以確認,可請房仲、代書發函給國稅局要求確認 :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3.心得或感想: : 恐怖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1.17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05267161.A.4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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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買賣時 沒有營業登記 就可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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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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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主不用自住的理由是想要多繳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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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差他是編自住邊投資 工作是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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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已經有營業登記~要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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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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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其間有無出租 營利 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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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營業登記撤銷後~還要再放兩年 才沒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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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權狀上的登記日滿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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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登記撤銷 會登記在權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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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營業登記無關 你要持有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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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是說..營業登記滿兩年後再賣..這樣就沒奢侈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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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這樣說歐 持有滿2年 跟你營業登記哪天撤銷都無關 你只要租人家1天就要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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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中間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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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386036 (123.192.21.176), 07/14/2014 00:21:13

07/14 00:22, , 14F
只要租人家一天 就要放兩年? 從出租首日~開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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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滿兩年..就可避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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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鑽牛角尖 你只要租人家1天你就要持有兩年 跟你哪一天租人都無關 持有2年 ※ 編輯: a386036 (123.192.21.176), 07/14/2014 0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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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從持有該屋兩年後..即可避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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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跟原本的奢侈稅一樣呀~跟出租與否 營業登記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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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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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0:28, , 19F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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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持有兩年都不用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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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這樣嗎??你有查清楚再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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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骨塔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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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骨塔有那種有權狀的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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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1:16, , 24F
有的算 不是所有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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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6:34, , 25F
金寶山那種的有土地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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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mgpPJN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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