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自住房屋標準出爐 最多3戶

看板home-sale作者 (艾倫)時間10年前 (2014/06/10 15:17), 編輯推噓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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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屋標準出爐 最多3戶 2014-06-10 00:57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打擊囤房,非自住房屋稅將調高。財政部昨(9)日正式公告,供自住用的住家用房屋 之認定標準草案,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自住以3戶為上限;換言之, 第4戶以上將視為非自住房屋,明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將適用新稅率。  房屋稅條例日前三讀過關,各縣市房屋稅將分為自住與非自住房屋,適用差別稅率。自 住用住宅房屋稅負不變,非自住房屋稅率下限則調高至1.5%,最高至3.6%,同時納入囤 房條款,地方政府可按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數訂定差別稅率。  財政部昨天正式公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草案,按規 定草案將預告7天。依財政部定義,只要符合無出租、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 使用,即屬自住用住宅,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全國合計上限為3戶。  財政部表示,在訂定供自住用的住家用房屋認定標準時,考量個人所有住家用房屋供直 系尊(卑)親屬居住使用,屬於社會常態,應認定屬於自住使用房屋,才合乎社會人情。  不過,為避免有心人士用人頭戶來規避稅負,影響地方財政,因此限縮為本人、配偶及 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全國合計以3戶為上限,以符合社會現況、量能課稅及租稅公平。  另外,為鼓勵囤房族將空屋釋出,出租給社會上有需要的人,財政部也依據獎勵民間成 立租屋服務平台辦法,凡出租給領有政府最近年度核發之租金補貼核定函的中低所得家庭 ,作為住家使用的公益出租人,該出租房屋可視為自住房屋,享有房屋稅負不變的優惠。  財政部強調,稅制建立不易,除了中央修法區分房屋用途來課稅之外,地方政府也須同 步調整稅基,最好能仿效台北市採取累進稅率課稅,以發揮打擊囤房的效果。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40610000141&cid=120 心得或感想: 還好稅率不高 適度上調 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又能穩定房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168.15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02384665.A.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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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死了,趕快拋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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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5:30, , 2F
不是多買2間 壓壓驚歐?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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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稅率隔靴搔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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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死了,房租怒漲5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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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性井噴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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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又要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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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政策會通過 官員都台北房 台北一間跟高雄一間 房價差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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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要賣也先賣高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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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6:57, , 9F
所以夫妻名下+未成年子女~可以有三間! 還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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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6:57, , 10F
這樣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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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了半天還是過這種叫大家為囤房不要結婚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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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7:26, , 12F
果然是低能無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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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好了 正大光明不用登記 將來有意外也不會被告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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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7:28, , 14F
金屋囤嬌合理化 以後東區小套整條街小資女都同幾個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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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7:37, , 15F
房子越老越值錢 都更更難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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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還是跟奢侈稅沒關係吧??二年內賣其中一間自住的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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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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