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奢侈稅修正草案通過
目前最常見的枉死法
1.名下有繼承取得持分
即便是10坪的房子,你的持分是千分之1
連一個杯子大小都不到的面積
抱歉你就乖乖放2年
2.有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或地上權
3.其他地方有買車位
4.買有車位的房子,車位自己沒用租人
5.上一手屋主公司未遷出
6.簽約當下房子沒有設戶籍
7.無意間的營利營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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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奢侈稅很亂
國稅局有人說持有持非土地也不行
可是目前所知是建物才不行
還有戶籍
有人說是本人進去就可
有然說是要全戶戶籍,老婆跟未成年子女1個不能少
2.的那部分靈骨塔塔位不知算不算
那算是建物
賣塔位也要經紀人 營業員證 要比照不動產經紀條例
所以也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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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能確定的是
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只能有這戶房子
戶籍要遷進去辦理自用
(以上都是要在賣掉簽約日之前完成)
持有期間不能有出租營業利
包含你在家裡做網拍,家庭美容 家庭理髮等等,都算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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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全就是去國稅局領財產清冊
如果你是空白買了,或是只有這筆,就可以2年內在符合條件下賣掉
再來就是遷完戶籍記得去辦理自用地價稅 房屋稅,過了就安全了
再來就是居住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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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居住事實沒規定要住幾天
每天要住幾個小時
如果住1天不知道算不算
我真的有住一天押
有天下班我翹班去那邊睡了2個小時
我也是有住押~~~
再來就是水電瓦斯
※ 引述《et220870 (維尼)》之銘言:
: 奢侈稅修正草案
: http://goo.gl/2Ihn8W
: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立院財委會2014年3月10日審查通過奢侈稅修正草案,(1)
: 將非都市工業區建地納入課稅,(2)新增自住換屋免稅需有「有自住事實」,(3)並增訂「
: 免傷無辜」條款且追溯適用,解決奢侈稅上路以來種種個案爭議。
: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奢侈稅已顯現功效,此次修法採微調,希望房市泡沫不破、軟著陸
: 。他也表示,奢侈稅不是永久稅制,房價總有反轉的時候,若未來短期投機減少、房市正
: 常,奢侈稅就可以退場,將在適當時機評估奢侈稅落日的具體要件。
: 許多立委也對新增「免傷無辜」的概括性條款有所疑慮,擔心行政裁讓權過大、奢侈稅開
: 後門。最後財委會同意,在確屬非短期投機的前題下,新增財政部可核定免稅的概括條款
: ,但免稅樣態要列舉,並應發布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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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有自住事實"是要自己舉證? 如何舉證?
: 提供水電帳單即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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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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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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