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奢侈稅修正草案通過

看板home-sale作者 (骷髏怪)時間10年前 (2014/03/12 15:03), 編輯推噓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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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常見的枉死法 1.名下有繼承取得持分 即便是10坪的房子,你的持分是千分之1 連一個杯子大小都不到的面積 抱歉你就乖乖放2年 2.有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或地上權 3.其他地方有買車位 4.買有車位的房子,車位自己沒用租人 5.上一手屋主公司未遷出 6.簽約當下房子沒有設戶籍 7.無意間的營利營業行為 ---- 其實奢侈稅很亂 國稅局有人說持有持非土地也不行 可是目前所知是建物才不行 還有戶籍 有人說是本人進去就可 有然說是要全戶戶籍,老婆跟未成年子女1個不能少 2.的那部分靈骨塔塔位不知算不算 那算是建物 賣塔位也要經紀人 營業員證 要比照不動產經紀條例 所以也算嗎????? ----- 不過能確定的是 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只能有這戶房子 戶籍要遷進去辦理自用 (以上都是要在賣掉簽約日之前完成) 持有期間不能有出租營業利 包含你在家裡做網拍,家庭美容 家庭理髮等等,都算營利 ---- 要安全就是去國稅局領財產清冊 如果你是空白買了,或是只有這筆,就可以2年內在符合條件下賣掉 再來就是遷完戶籍記得去辦理自用地價稅 房屋稅,過了就安全了 再來就是居住事實..... ---- 只是居住事實沒規定要住幾天 每天要住幾個小時 如果住1天不知道算不算 我真的有住一天押 有天下班我翹班去那邊睡了2個小時 我也是有住押~~~ 再來就是水電瓦斯 ※ 引述《et220870 (維尼)》之銘言: : 奢侈稅修正草案 : http://goo.gl/2Ihn8W :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立院財委會2014年3月10日審查通過奢侈稅修正草案,(1) : 將非都市工業區建地納入課稅,(2)新增自住換屋免稅需有「有自住事實」,(3)並增訂「 : 免傷無辜」條款且追溯適用,解決奢侈稅上路以來種種個案爭議。 :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奢侈稅已顯現功效,此次修法採微調,希望房市泡沫不破、軟著陸 : 。他也表示,奢侈稅不是永久稅制,房價總有反轉的時候,若未來短期投機減少、房市正 : 常,奢侈稅就可以退場,將在適當時機評估奢侈稅落日的具體要件。 : 許多立委也對新增「免傷無辜」的概括性條款有所疑慮,擔心行政裁讓權過大、奢侈稅開 : 後門。最後財委會同意,在確屬非短期投機的前題下,新增財政部可核定免稅的概括條款 : ,但免稅樣態要列舉,並應發布解釋令。 : -------------------------------------------------- : 所以"有自住事實"是要自己舉證? 如何舉證? : 提供水電帳單即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52

03/12 15:32, , 1F
杯子還放得下啦
03/12 15:32, 1F

03/12 16:41, , 2F
全戶戶籍?要是未成年子女在鄉下跟阿公阿罵住怎麼辦= =
03/12 16:41, 2F

03/12 16:42, , 3F
戶籍遷到父母這裡 子女就不能在鄉下就學了!
03/12 16:42, 3F

03/12 16:46, , 4F
房子車位是獨立權狀這算嗎?
03/12 16:46, 4F

03/12 16:49, , 5F
推 第一個要看是先買後繼承還是 先繼承後買賣喔
03/12 16:49, 5F

03/12 17:01, , 6F
解釋權在國稅局 還是穩穩放個兩年風險最小
03/12 17:01, 6F

03/13 10:43, , 7F
請問要如何查知自己房子上一手屋主公司未遷出?感恩...
03/13 10:43, 7F

03/17 14:16, , 8F
這和地上權有何關係啊??又在亂說一通了 切~~
03/17 14:16, 8F
文章代碼(AID): #1J80RMc-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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