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急!買屋糾紛?

看板home-sale作者 (river)時間10年前 (2013/11/20 23:37),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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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sonsue (一路順風.)》之銘言: http://pip.moi.gov.tw/NET/G-Law/G3.aspx 我剛剛去查詢了一下 1.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11029公告1020501生效) 2.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QA 業者對於房屋現況重要資訊應以書面列明,包括:房屋未登記之改建、增建部分 、房屋現況格局及建物型態、漏水情形、輻射屋檢測、混凝土中水溶性氯離子含 量檢測(例如海砂屋檢測事項)、曾否發生兇殺、自殺或一氧化碳中毒致死之情事 、是否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列管之山坡地住宅社區等事項。 上面沒有看到變電所 這一項。 但我也同意 變電所屬於嫌惡設施 所以你可以主張 仲介賠一部份服務費給你 因為他們告知你錯誤事項 但若要以這個為理由 主張所簽訂的買賣契約無效,恐怕有點困難。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意見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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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除仲介外,屋主沒有責任嗎?重要告知那一項,沒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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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告知事項就是:漏水、輻射、海砂、凶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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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證明為屬於一般通常買屋重要事項(例如影響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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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有足夠資料證明影響健康等等),減少買賣價金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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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到"解約"的程度,必須有重大惡意不告知或文章所列等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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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才比較有機會成立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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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00:44, , 7F
沒錯!跟他殺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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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ZDSzV6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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