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都更條例違憲

看板home-sale作者 (爽妳5566)時間11年前 (2013/04/30 14:14),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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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到為何不把王家劃出去~ 我把FB上一個疑似專家的人貼上來給大家討論~ (會說他疑似專家,是因為他講的話都能引用數據和圖片..) 加上他對大法官解釋也是有看內文點出大法官迴避討論那兩點。 那個何文 就是疑似專家,後面的名子是他回人家對方的。 何文 陳重光 原來王家有道路。。都更後若不成為一份子。。就沒道路。。變成沒建築線 。。變成社區道路使用者。。。邏輯有點怪怪。。原住民若不把道路權和水資源交出來。 。就對不起島內其他人一樣。。倒因為果吧。。 ==================== 殘念,我說一大堆人連王家的地理位置都沒搞清楚就可以出來大談特談的? 這是王家的地理位置 http://ppt.cc/xy0T 黃色那兩塊就是王家的土地 請問你計劃道路在哪裡? 你該不會以為那條捷運高架橋就是計劃道路了吧? 何文 這張圖畫得更清楚 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xItem=22032317&ctNode=12856&mp=118011 王家前面的那塊地是交通用地(捷運用地) 依法是不得通行車輛的 而王家的803地號前面的804地號就是國有地 王家過去五十年來就是靠這著個這塊地進出的 不知你所謂的計畫道路在哪裡? 國有財產可不可以向王家人收租啊 何文 陳重光 人民私有土地50年進出。。袋地通行權。。國有土地就不行嗎。。至於收租 。。法官可以判啊。。王家有說不給嗎。。不得通行車輛?巷弄可通路人即可。不是嗎 ================== 先生,你在說笑嗎?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12&docid=102290638 你在捷運高牆橋下通行消防車看看,你為捷運高架橋六公尺內範圍禁限建的規定是定假的 嗎?是毫無意義的嗎? 如果失火了,消防車進不來,延燒隔壁住家,是你要負責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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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八卦 直接看議會備詢的影片 三點不可能重建 #1HSqK0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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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畫不出去~他們根本無法自己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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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地通行權定義不是只給一戶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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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避哪兩點 不都寫很清楚:未違反比例原則..惟 應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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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研究過了,王家是袋地,無建築線,袋地通行權也同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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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讓你通行,所以,王家的房子復原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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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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