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交屋後發現漏水前屋主一直不處理已回收

看板home-sale作者 (漂亮衣服我最多 )時間11年前 (2012/10/17 22:0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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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keywear (lee)》之銘言: : 小弟今年2月剛交屋 六月份泰利颱風過後發現會輕微滲水 : 而後連絡前屋主以及仲介處理 但是兩方態度都不積極 : 期間也一直有連絡處理 直到最近發現問題越來越嚴重 : 忍無可忍之下決定要寄存證信函 但是爬文後發現幾個問題 : 1.屋子是2月下定 4月銀行撥款 今天已經超過半年 那民法365 6個月期間的規定 : 是否對原屋主屋有約束力? : 2.假設漏水保固是半年 那我現在是否可以主張說已經有告知 是原屋主不積極處理 : 以上 還請各位先近賜教 謝謝 九成以上的仲介跟屋主都那樣(不用太意外.震驚) 我之前的房仲跟屋主也是裝死 我後來找到屋主來我家看.他推說那是潮濕.不是漏水 後來在網路爬文得知大樓外牆屬管委會管的 我拍照給管委會.他們第一次來看說那不是漏水(是專業的來看哦) 隔了一陣子.大概怕那根柱子就此腐蝕一發不可收拾.才良心發現自己來幫我弄好 我一毛錢都不用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66.147

10/18 03:43, , 1F
老實說 無過失瑕疵擔保責任是屋主 仲介頂多是善良管理人
10/18 03:43, 1F
文章代碼(AID): #1GVhfyNP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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