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共同持有與預告登記的優缺差異已回收

看板home-sale作者 (genie)時間11年前 (2012/08/20 15:31),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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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小弟的買房進度已經到了準備簽約了(預定下周一) 在此先感謝大家之前的幫忙!讓小弟在買屋過程中思考更加周密 而目前我遇到的問題是~ 房子要共同持有?還是買在女友名下再做預告登記? 共同持有好像是大多人的做法 不曉得所謂的共同持有是不是地權.房屋權各一半? 那萬一分手了~可以各自處理自己的一半 但是我們要買的是電梯大樓~該怎麼分一半呢? 據小弟瞭解~若共同持有 還會喪失兩人的首購優惠與土地增值稅金? 另一個辦法就是買女友名字再做預告登記 感覺這樣女方會比較安心~而我也能保障自己對房屋的處理權 如果我們分手房子可能會怎麼處理呢? 想請大家~這兩個辦法對我的權益與保障有何差別?哪一個比較好? 謝謝大家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96.21

08/20 15:41, , 1F
共有分成共同共有跟分別共有, 前者可以各自處理, 後者不行
08/20 15:41, 1F

08/20 15:42, , 2F
預告登記只是讓對方無法私自處分, 要主張產權要看對方認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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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5:42, , 3F
帳, 不認帳就得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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