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大家用什麼管道找房子呢?已回收
※ 引述《proofefe (where are we going)》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開始積極看房
: 想請問大家都用什麼方式找房子
: 我目前會上樂屋網 591這兩個網頁
個人是認為,拿網路上的資訊先做點功課是不錯的,起碼心
裡有個底。不過比起找資訊做功課,我認為應該先考慮你的
預算範圍,你想要過怎樣的生活,怎樣的房子適合你的生活
型態,最後才是去選某個區域的房子。
我也是第一次為自己的房子找新主人,下面是這兩個月來個
人對於房屋網的評價,都以尋找桃園市的房子為標的,你參
考看看:
1.樂屋網
物件多而且設定相同條件可以查詢到的物件數量及價格相
當廣闊,功能齊全(從條件搜尋、照片、地圖等應有盡有,
聯繫資訊保密與方便性也很棒)還免費,瀏覽人次的計算似
乎還會排除重複瀏覽,個人認為是首選。但是,還是得與
其他網站的物件資訊交叉核對才能確認物件的現況。
下面有網友認為很難使用,有且有太多假資訊,個人認為
假資訊跟過期資訊非仲介業者自行設置的的網站都會有這
樣的問題,只能靠經驗跟其他網站交叉核對,但基本上我
認為刊登時間不超過一個月以內而且經常更新的物件還算
是正確可信的。
另外網友Matsui反映對於違規刊登者沒有嚴厲的執行處罰
的樣子。
2.2188
一樣是免費的,功能也不如樂屋網齊全,但是設定相同條件
可以查詢到的物件沒樂屋網多,而且有不少重複的物件。還
有瀏覽人次是可以灌水的。
優點是可以放的照片數比樂屋網多。
管理上個人覺得其實跟樂屋網有相近的問題。
3.永慶房仲網
就設定相同條件可以查詢到的物件數勝2188,搜尋功能也不
錯。
4.591、21世紀
這兩個我比較不常用。
21世紀的跟永慶的功能差不多,涵蓋的物件也差不多,但是使
用介面沒永慶簡潔好用,591要錢所以價格較低的物件刊登件
數反而少。
不過正確性似乎是贏過前兩者?
: 但聽說某些房仲不會波物件在這些地方(如台x房屋)
我是認為,網路這個媒介具有廣告成本低、吸引客群不受時空
間限制的優點,況且使用網路的人口及年齡層只會往上拓展,
房仲想要拓展客群,提高物件的能見度,沒理由不把自己手上
的物件PO在網路上讓人去了解。
一個人再怎麼厲害,一天帶看的人數與物件數都是有限的,但
是網路可以突破這些限制。
你都會上ppt來問了,沒道理房仲不懂得上網去找潛在的客群。
: 我也有把消息放給帶我看房的房仲
: 但回報率不高(可能是我的條件太難找到物件了)
: 請問還有什麼推薦的網路平台或其他方式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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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自己軟弱的人,從來只做一件事-什麼也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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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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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這也是網路的本質造成的的問題:資訊量爆炸性地成長,資訊的正確性跟時效性
必須依賴所有閱聽者的知識經驗跟內容提供者的自律。
很不幸地,指望內容提供者的自律,不如我們主動去檢舉故意提供假資訊或過期資訊
的房仲。當你是一個手上有數十件物件的房仲業者,你說不定根本不會記得你在哪邊
發過這個物件的推銷資訊,更別提賣出去後會去把過期的資訊一一刪除。
沒有人收垃圾的話,那就自己把身邊的垃圾撿起來,能撿多少算多少;維護環境整潔
,人人有責。我想這應該是網路的基本道德。
以樂屋網是個免費分享資訊而且功能齊全的售屋平台而言,它做得很棒了。
要消除假資訊或者過期資訊的影響的話,交互核對各售屋資訊分享平台上的物件是目
前我想到最比較可行的方式。
事實上買賣房屋做決定的通常不會只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統合一群人的意見達成
共識還比揪出錯誤跟過期資訊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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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你的說法,不過因為要錢,價格低的物件反而會讓房仲不願意投資時間
跟精力去這裡刊登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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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不過有誰買房子不去現場看過的?
個人是認為,需要更多照片或者即時錄影資料的話,把照片放到Google上跟自己架個無
線的網路攝影機其實更方便。至少我自己會思考做這樣的事,而且技術上不算很難,成
本說不定還不高。
或許未來會有房仲提供這樣的服務。
※ 編輯: sitdzc 來自: 210.209.143.5 (08/09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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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看去我是覺得我好像在幫樂屋網護航說話的樣子......
我覺得與其說是假的,不如說是樂屋網的刊登者懶得下架已經賣出物件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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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永慶的比較好,事實上我看樂屋的很多功能看起來像是參考過永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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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他很認真蒐集資訊吧......
※ 編輯: sitdzc 來自: 210.209.143.5 (08/09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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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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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A是指物件條件不夠好的意思嗎?我不同意。
正妹是稀有的,所以正妹通常很快就被把走,可是不代表剩下來的都是普妹啊!而且雖
然我喜歡正妹,但不代表正妹適合我啊!
我想把正妹替代成好房子應該不算比喻失當。
至於屋主底價太硬這點,我是覺得臺灣人買東西很喜歡玩殺價遊戲,但不是每個屋主都
有心思陪看屋客玩。
我承認我是底價很硬的屋主就是。
※ 編輯: sitdzc 來自: 210.209.143.5 (08/09 12:33)
※ 編輯: sitdzc 來自: 210.209.143.5 (08/09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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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率高的物件就代表越多人看過,越多人看到就越容易吸引到恰好想買這間房子預算
又足夠的人。
※ 編輯: sitdzc 來自: 210.209.143.5 (08/09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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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哪一條?我好像沒有看到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有限制刊登的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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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話請你指出那是誰好嗎?我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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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際去搜尋樂屋網刊登超過一年的物件,隨便一個人有上百件很正常。
況且有的是整個加盟店的物件,未必是單一個人的。
房仲業者的官方網站一定會維持資訊的正確性,但是這種平台射後不理看恐怕也沒有甚麼
像是「經檢舉超過三次者禁止再刊登」罰則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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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樂屋網管理不當的問題了。我把這情形註記在上面。
※ 編輯: sitdzc 來自: 210.209.143.5 (08/09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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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我的房子嗎?謝謝關心喔。
※ 編輯: sitdzc 來自: 210.209.143.5 (08/0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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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Matsui版友詳細解說。
※ 編輯: sitdzc 來自: 210.209.143.5 (08/0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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