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貸繳不出來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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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20.134.132.92
: 推 poliwise:專業~~~ 05/07 22:58
: → carola0915:少還的75萬是變成無擔保的一般債權 不是一筆勾消吧 05/07 22:58
: → carola0915:還是房貸有特別條款約定一筆勾消呢? 05/07 23:00
: → nengneng:二樓 擔保物權以擔保物為清償的上限 是民法最基礎的觀念 05/07 23:02
: → carola0915:如果是就民法來說的話 沒還的75萬會變成無擔保的一般 05/07 23:04
: → carola0915:債權喔 你可以去翻一下書 05/07 23:04
: → nengneng:二樓及五樓 本來想好好跟你討論的 你居然叫我去翻書 你沒 05/07 23:08
: → nengneng:念過法律我不怪你 但是你不要在此獻醜好嗎? 所謂的定限物 05/07 23:08
: → nengneng:權 除了抵押權 還有質權跟留置權 都是就該物或該權利作 05/07 23:09
: → nengneng:為債務清償的上限的 05/07 23:09
很抱歉我家裡剛好沒什麼物權的大師教科書,
不過可以幫你翻一下高點黃律師寫的民法物權編,
裡面剛好寫著:「抵押物拍賣後,如其價金不足清償抵押權所擔保債權之全部者,
就未受清償部分之債權即成為無擔保之普通債權,得就債務人
之其他財產繼續求償。」 ^^^^^^^^^^^^^^^^
: → carola0915:抵押權人得就抵押物所賣得之價金優先受償 不足清償 05/07 23:11
: → carola0915:之部分 則轉化為普通債權 與一般債權人依債權額比例 05/07 23:13
: → carola0915:受清償 05/07 23:13
: → nengneng:11樓 請看民法第862條 其他我不想多說了 05/07 23:14
: → nengneng:如果看不懂862條在講什麼 請你去問你老師 因為書你看不懂 05/07 23:15
: → carola0915:是民法第860條喔 05/0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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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實在很不想跟你打筆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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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了四年的法律 卻還要跟你在此解釋大學一年級民法的最基礎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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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在是是很浪費我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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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定是看不懂所謂的「優先」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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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為優先以房屋拍賣價額滿足部分債權 剩餘部分的再向債務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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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這邊的「優先」指的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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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是一個抵押物 除了抵押權人可以聲請拍賣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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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所有的債權人都可以聲請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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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就賣得價金 「優先」由抵押權人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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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方 抵押物賣得一千萬 抵押權人有八百萬的債權 剩餘債權人有五百萬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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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權人先拿八百萬 剩下的債權人僅得就兩百萬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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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倘若只有賣五百萬 抵押權可以分得五百萬 剩餘債權人分得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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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優先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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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債權人的權利範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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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落入民法第862條 也就是除了抵押權 還有從物跟從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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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物是什麼 比方你在屋頂加蓋 那就是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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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從建物權狀上面看不出來 但是卻是依附於抵押物無法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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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權人僅能就這些部分聲請拍賣以滿足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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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倘若無法滿足 那也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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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也就是所有的抵押權人在設定抵押時要考慮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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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早期除了物保之外 銀行還會要求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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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夠還的部分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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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目前政府已經明令有物保就不能有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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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更是有誤,
先不要說我上禮拜幫公司辦的連貸案,公司不但抵押了房子,找了連帶保證人
還簽了本票。
其實大概明天一早起來,板上的板友就會有十幾個人跑來告訴你,
他買房子的時候不但設定了抵押權給銀行,還找了保證人來簽字。
政府如果限制銀行不可以同時要求兩種擔保,
如果因為擔保不足銀行產生壞帳,那政府會賠嗎?
: 至於你的觀點 什麼沒清償的部分轉為一般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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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權人得就債務人其他財產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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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不僅是錯誤的觀念 也毫無法律依據(法條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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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很熱誠地教導你法律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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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你如果要拿錯的個人想法來硬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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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不陪你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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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
: ※ 編輯: nengneng 來自: 220.134.132.92 (05/07 23:25)
: 推 cnTA:感謝原PO 獲益良多^^ 05/07 23:22
: 推 Matsui:其實你才完全搞錯了...去問問你的民法老師吧,晚點再回文 05/08 00:38
: → iemking:如果原PO錯了,就真的糗大了(連是法律系的都嗆出來了說..) 05/08 01:21
: → iemking:C大最好先不要太早高興哩~~嘖.. 05/08 01:26
: 推 mmmbop:我覺得這一篇比下面那篇值得m耶 05/08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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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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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tsui 來自: 112.104.10.210 (05/08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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