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已簽買賣契約書的房子,竟然早就被假扣押

看板home-sale作者 (valdrada)時間15年前 (2008/10/13 19:32), 編輯推噓21(2108)
留言29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件事情之前就已經在板上詢問過了, 由於又有後續發展,而且過程令人十分氣憤, 因此決定把整個事件經過整理出來, 請大家看看怎麼會有這麼惡劣的仲介公司。 為免將來衍生麻煩,我先於這篇文章中隱去仲介公司名稱 但是如果他們再繼續不負責任,我一定要把他們的名字打出來 讓大家買賣房子時避開這家仲介公司 ----------- 今年三月在仲介的帶領下,看了多間房子,其中一間因覺得價錢與地點都不錯。 因此很快地就簽下了買賣契約書,沒想到是一連串麻煩的開始: ■97年3月24日 簽約 簽約時,賣方代理人提到屋主要賣房子是因為有一筆信用卡債,不過金額不大, 只要把訂金拿去還債,就可以解除卡債問題了。買方因此付了訂金(簽約款), 簽下了這間房子。 ■97年4月10日 無法順利付二次款 一直無法順利付二次款,根據買方仲介轉述賣方仲介的說法:賣方不是證件沒有 備齊,就是聯絡不上人(屋主為職業軍人),甚至還有權狀遺失等等理由。 ■97年4月30日 寄發第一次存證信函 由於已經到了付尾款交屋的日子,但賣方仍然沒有備齊證件,因此無法付款轉移 產權,買方仲介因此發了第一封存證信函,希望屋主趕緊處理,否則需負違約責 任。(這時我們還是很希望能買下這間房子,但接下來仍然賣方仲介又以補辦證 件等理由拖延,於是又過了一個多月。) ■97年7月中 買方仲介告知我們賣方房貸金額超過成交金額,因此無力償還 第一次聽到賣方由於房貸金額較高,成交金額不足以支付,因此賣方表明沒有錢 還債,目前就是打算擺爛不處理。我們評估過後覺得買這間房子的風險很大,決 定放棄。 ■97年7月31日 寄發第二次存證信函 函中說明賣方如無法履行契約,應將所收款項加倍返還買方,並且解除買賣契 約。(到這邊我們都還是以為問題出在賣方身上。) ■97年9月中 發現這間房子竟然早就被銀行假扣押,而簽約時竟無告知買方 又過了一個多月,在這期間,聽說賣方仲介一直扣住訂金,並不斷要求賣方處理 債務,有天突然接到買方仲介告知,賣方仲介已請賣方處理掉了銀行債務,所以 那個房子變成可以交易了,現在變成我們要依約履行購買。但時間已經拖了大半 年,而我們也早已用存證信函表達過不買的意願,這時要我們買,實在很奇怪! 同時買方自行調閱地政事務所的產權說明書才發現,原來這間房子竟與94年10 月11日早已被銀行假扣押,而簽約時竟沒有告知買方,至此,我們已經非常非 常生氣,這是一間過戶風險很大的房子,在簽約時竟然沒有告知買方,仲介與代 書可說嚴重失職,因此考慮對於仲介提出損害賠償。 ■97年9月10日 寄發第三次存證信函 同時針對賣方與賣方仲介寄發存證信函,尤其說明在簽約當時賣方仲介並未告知 那間房子有限制登記的情形,嚴重違反不動產經濟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因此要求 負起損害賠償之責任。 ■97年10月6日 在賣方仲介總部開第一次協調會 在我們的要求之下,賣方仲介終於願意開協調會。出席的人有:代書、賣方簽約 時的代理人、賣方仲介總公司、賣方仲介店長、買方仲介、買方代理人、協調人。 一開始協調人要我們買方說說看我們有什麼主張,可是我們都已經用三張存 證信函說得很清楚了,在這件事情上,我們最不能接受的部份,是賣方仲介竟然 在簽約的時候,隱瞞了這間房屋早就被假扣押的事情,期間又一直拖延,既不履 行契約也不退還押金。 這時,協調人請賣方仲介的店長拿出一份不動產說明書,上面竟然在產權調 查部份載明:這間房屋「有受到假扣押的限制處分」,這跟我們手上簽約時所拿 到的不動權說明書根本不符,而且上面還有不清不楚的賣方印章,我們一看之下 非常氣憤,這非常明顯是後來動過手腳的不動產說明書。當我們拿出當時手上的 這份不動產說明書時,他們要求我們把手上這份影印給他們存證,但當我們做相 同要求時,對方竟然不願意把他們手上那份印給我們,還說:「你們又不是法官, 沒有權利扣押什麼證據。」至此,我們已經非常瞭解,今天的協調會根本就是要 我們認栽屈服,甚至還拿動過手腳的不動產說明書來企圖逼迫買方。 協調人不斷要我們說明我們的主張,但是賣方仲介代理人卻從頭到尾都沒有 說一句話,賣方仲介總公司的人員並且不斷以「當事人—陳經理」不在場,他們 不是警察,無法押她過來為藉口,企圖迴避責任。 在這個情形之下,買方實在無法接受這種態度的協調會,而協調人還一直逼 迫我們要跟賣方解約。 由於賣方仲介隱瞞「假扣押」事實在前,期間又以各種藉口「拖延」解約事 宜,而現場竟然又以「偽造」的不動產說明書企圖壓迫買方在後。買方實在氣不 過,因此主張:「第一,簽約款應全數還給買方,第二,對賣方仲介提出20萬的 損害賠償,第三,在自由時報登載為期一週的半版道歉啟事,並於啟事中說明事 情始末。」 至此,賣方仲介出席人員紛紛以當事人不在場、無法代表當事人發言的理由 離開現場,留下買方人員與代書,對於賣方仲介推諉塞責的態度留下非常深刻的 印象。 後續: 1. 根據賣方代理人的說法,當初屋主也知道房子被假扣押無法買賣,當時僅僅 是簽約給仲介委託出租的事宜,沒想到他們竟然直接就帶看房屋,如果有買 方出現,就遊說屋主賣屋。 2. 這間房子在9月中處理完聯邦銀行的債務解除假扣押之後,馬上又被另一家 銀行假扣押了,後面還不知道有多少銀行在排隊。 3. 在我們尚未解決這間房屋的契約問題時,賣方仲介竟然繼續帶看,並企圖把 房子出租。 4. 由於擔心事情曝光有損商譽,在協調會之後,將「簽約金支票與一封道歉函」 送至買方仲介那邊,希望我們息事寧人。但買方仲介不敢收,因為買方仲介 知道現在已經不是單純解約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41.244

10/13 20:07, , 1F
真是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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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16, , 2F
後續的第四點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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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是黃色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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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很像直營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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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31, , 5F
建議原PO別忘了消基會與公平交易委員會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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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建議可以po到數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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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誇張喔.....這種爛仲介,我覺得應該讓數字週刊來公告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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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直營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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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2:18, , 9F
原po要不要轉八卦 鬧大比較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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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鬧大較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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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很想知道是哪家仲介公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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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是詐欺 你不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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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aldradachen 來自: 218.163.41.244 (10/14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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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觀察他們的後續回應.如果這星期再沒有滿意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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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我就會詢求媒體與消基會的管道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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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我該要求到什麼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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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提出的條件是被他們氣到了.我覺得他們一定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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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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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喔,如果你想鬧大,可以開始寫告訴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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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告訴,讓檢察官偵查後再鬧大,記得要提到已經開始偵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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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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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0:06, , 21F
犯法犯很大的感覺,不直接提告嗎?
10/14 10:06, 21F

10/14 11:55, , 22F
真可怕...看了都覺得很生氣,何況是被這事折磨了半年多的你
10/14 11:55,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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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轉八卦~~ 鬧大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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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08, , 24F
如果是直營店的話他們比較注重商譽會很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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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8:10, , 25F
直營店=上報=見光死=賠錢了事=當然你要完全沒錯
10/14 18:10, 25F

10/14 18:10, , 26F
不過要跟她說你想找媒體來這樣她才會怕到
10/14 18:10, 26F
※ 編輯: valdradachen 來自: 218.163.41.244 (10/14 18:31) ※ 編輯: valdradachen 來自: 218.163.41.244 (10/14 18:35)

10/15 01:11, , 27F
找律師寫訴狀寄存證信 如果還是沒誠意解決 上媒體致命打擊
10/15 01:11, 27F

10/15 18:42, , 28F
詐欺+偽造文書,把事情鬧大,不然以後會有更多人被騙
10/15 18:42, 28F

10/15 18:44, , 29F
有考慮錄音嗎? 我覺得接下來的接觸最好錄音比較好
10/15 18:44, 29F
文章代碼(AID): #18yp7HxD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