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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toria ]
討論串[請益] 「獨尊儒術」跟「春秋折獄」
共 1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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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倒是有點嚇呆,如果硬要說為甚麼的話,我有在網路上找到一份廣東省佛山寺中級人民法院的劉子平先生的文章,我節錄有關的部份給你,. 『董仲舒的“春秋決獄”裁判方法. 董仲舒認為:“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漢書‧卷五十六董仲舒傳》),進而提出當律有疑義時應以經學義理為其基礎解釋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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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不同,但是意謂相同,你的說法的確比較好,詳情也無須討論。 稍微掃了一下你的論文,你的論點是說禮、法本是兩種異質的體系,而. 「由此反推,如果到商鞅始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之情事,就代表了在商鞅之前,各. 國貴族跟人民所適用的刑是不同的。」. 這項反推,恐怕不是太恰當,下面那句亦同. 「但他亦相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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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待討論的恕刪. 不過法典明文化現傳最早的應該是法經,與以補充. 我的意思或許沒有表達清楚 我指的是像晉唐以後的禮本刑用. 把儒家的精神融入法律裡. 基本上在漢代的法律 沒有裁量. 就是犯了什麼罪就是什麼刑,頂多依客觀條件像責任能力(年齡、殘疾)減一定刑或免刑. 春秋折獄指的以董仲舒來說(他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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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文化?法律的確是有明文化,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冬,晉趙鞅、荀寅帥師城汝濱,遂賦晉國一鼓鐵,以鑄刑鼎,著范宣子所為刑書焉。」而此時孔子就對此件事情大聲斥責,左傳也將他的言論著錄於下. 『仲尼曰:「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卿大. 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貴,貴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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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裡想以為甚麼漢武帝會接受董仲舒的主張這裡下手,春秋繁露在我們長期的記憶都只是「天人相應」,但董仲舒也將天人、社會的各種關係做出基本的界定,有的學者就說是董仲舒創造了「三綱五常」,首先董仲舒說天創造了人,而『人之本於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人之血氣,化天誌而仁;人之德行,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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