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18.1210版置底

看板historia作者 (Akon)時間5年前 (2018/12/10 01:13),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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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文規定 第 1 條 板旨 本板為討論歷史問題、提供歷史知識分享、交流、發表歷史解釋、見解, 以及存放關於歷史學習相關資源、資訊、情報、方法的園地。 推發文無關板旨,警告,發文者文章刪除。 第 2 條 板務建議 使用者可對板務、板規、精華區、進板畫面提出建議, 惟對判決有建議,不得使用板務分類,請於原公告標題下推文。 發文違反,警告並刪文。 第 3 條 用字 本板溝通以正體字、通用華語為主,若正體字無法狀寫,始得使用注音符號、音標。 使用其他語言若影響板友閱讀,需附上解釋或翻譯。 推發文違反,警告,發文未改正者文章刪除。 第 4 條 文章標記 文章以S標記者,表示板主關注中,或有違規需處理,仍可繼續討論。 文章以!標記者,表示鎖文,禁止再以任何形式回文。 違者警告,文章刪除。 第 5 條 多噓與推文行數限制 同篇文章,連續推文最多10行,第11行起違規; 噓文最多三次,第四噓起違規。 推文超過者,警告。 第 6 條 爭吵與人身攻擊 推、發文爭吵、引戰;對板友無關題旨之人身攻擊、嘲諷; 以及使用各式爭議用語侮辱板友者, 視情節,警告或水桶一至二週,板主得將該文上鎖或刪除。 (爭議用語包括不雅用詞、髒話,例如:性行為、性器官、親友、身心障礙等。) 第 7 條 歧視與侮辱族群 禁止歧視、爭議詞彙侮辱任何民族、宗教、族群、地域、性別。 推發文違反,視情節警告或水桶一至二週,板主得將該文上鎖或刪除。 (爭議詞彙包括:支那、X腦、吱蛆、尼哥等等,由板主認定之。) 第 8 條 鬧板及影響版面 鬧板及影響版面認定為: 重覆發文、反覆自刪文、一行文、字數不到40字、非板主使用、回覆公告、 其他影響板面、板友而可認定為鬧板等。 推發文違反,依情節處水桶一週至三個月,發文者文章刪除,嚴重者劣退。 第 9 條 隱私權保障 不得未經許可,公布他人未公開之個人資料、水球,信件等。 推發文違反,水桶三個月,發文者文章刪除。 第 10 條 多重帳號 不得以多重帳號於同篇文章底下推文,營造網路聲量。 推文違反者警告。 水桶期間,不得以分身推發文。 推發文違反者,違規帳號與分身帳號,原處分加倍再罰之。 使用者有違規情事,且有分身疑慮者,得送帳號部處理。 第 11 條 轉錄文章 轉錄文章,有取得原作者同意之責任。 發文違反者,刪文並水桶兩週。 站內文章須由看板直接轉錄, 外站文章、新聞不得由看板轉錄,並需註明作者與出處。 轉錄文章需附上40字上心得。 違者發文後24小時內得改正,未改正者警告,文章刪除。 轉錄文章之內文與推文,由轉錄者負板規規範之責。 違反者依違反板規處置。 第 12 條 單篇多重違規、多篇違規 單篇文章含推文,多重違規者,以最高處分加倍罰之。 多篇文章含推文違規者,水桶加總計之;警告累計暫不水桶第 13 條 累犯 警告經公告或水桶執行完畢,半年內再犯者為累犯。 再犯違規為警告者,處七日水桶;再犯違規為水桶者,加倍罰之。 若累犯先已有數條舊警告,每三支警告處七日水桶。 第 14 條 其他站規 本板規若有未竟之處,得適用站規相關規定; 未有處分方式者,由板主酌現行板規量刑。 二、檢舉、判決公告、申訴辦法 第 21 條 檢舉期限 檢舉期限以違規發生日起一個月為準,逾期不得受理。 板主受理檢舉案、判決以一個星期為準。 第 22 條 編輯文章與檢舉認定 板主未處理、或板友未檢舉前,可編輯文章以修正符合板規; 經檢舉或板主處理,則以檢舉時內容認定之。 第 23 條 檢舉格式 檢舉須包含: 一. 檢舉人 二. 文章代碼 三. 被檢舉人 四. 違反板規條目 五. 詳細違規內容 上述闕漏者,得不受理。 第 24 條 置底檢舉與站內信檢舉 置底檢舉的推文已有檢舉人,故只列後四項即可。 範例如下: a00080245: #1RGDLgic,DarthCod違反板規6,推文說a00080245是大笨蛋 若板友基於保護避免曝光、推文不足說明違規事證、或其他原因等, 亦可站內信,請群組寄信所有板主。 第 25 條 單一檢舉案範圍 單一檢舉案,範圍以單一文章含推文為準, 請特別留意四.違反板規條目以及五.詳細違規內容是否詳實, 板主亦得對檢舉內容補充違規條目與違規內容。 單一檢舉案經判決公告,若出現新違規事證,而未納入前審判證據者,得再成立新案。 第 26 條 一事不再理精神 檢舉案若未受理者,可再受理;受理經判決公告,原則不再對同案受理。 若板規引用明顯有誤,板主認定有再議必要,經組務同意,得再重啟判決。 第 27 條 判決公告、不受理通知 判決完畢,須於看板公告。 若受理檢舉,經判決不予處分,須於板面或置底檢舉區公告。 檢舉文格式不符,得不受理,並應通知檢舉者。 第 28 條 公告格式 若判決較多,至少須包含違規人,後兩者須於內文載明。 內文至少包含原文標題、文章代碼、違規內容、其他。 範例如下: [公告] a00080245,板規7,水桶一週 原文標題:[疑問] 板主是笨蛋嗎? 文章代碼:#1RGDLgic 違規內容:a00080245: 沒錯啊板主是大笨蛋 第 29 條 公告不得鎖文 公告須讓板友發表判決意見,不得鎖文。 第 30 條 申訴 對判決公告有異議者,可先向板主申請再議; 再議後對判決仍有異議,再請前往組務看板HisService申訴。 組務規定申訴應自看板公告之次日起15日內為之, 板主受理申訴後,需至少有三日作業時間,請把握申訴期。 第 31 條 檢舉限制 為避免濫訴,單一使用者一個月內,檢舉不受理、檢舉判決無違規達三次者, 一個月內板主得拒絕受理其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81.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44375615.A.ABB.html

06/28 01:56, 5年前 , 1F
因為有存款保險 1929~193x年沒這事情 是羅斯福上任開始弄
06/28 01:56, 1F
ostracize:轉錄至看板 JesusLove 10/01 15:37

12/12 14:37, 4月前 , 2F
呈上三 再檢舉 tatungtatung 版規12 兩天內多篇違規
12/12 14:3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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