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問] 中華民國光復時是在殖民台灣嗎

看板historia作者 (女兒長得像勞勃狄尼諾!)時間8年前 (2016/05/10 03:34), 8年前編輯推噓-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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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godivan (加藤家的惠是我的!)》之銘言: : : → goenitzx: 那我請問1945託管開始到1948託管結束\大韓民國成立前 : : → goenitzx: 這塊土地的領土主權屬於誰?是韓國人民? 還是託管政府? : : → goenitzx: 請回答 1945-1948韓國領土主權屬於誰 : : 日本在遞交降伏文書的那刻起 : : 他就沒有"台灣,澎湖,朝鲜"這三塊的主權 : : 波茨坦宣言 : : (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 : : 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 : 朝鲜在1945~1948年是歸於聯合國管的 : : 由中美英蘇四國共管 : : 目的是為了要讓朝鲜獨立,但是主要的美蘇日漸分歧 : : 南北最後分裂. : : 就這樣 意思就是說 : : 1945.8.15二戰結束以後朝鲜就跟日本毫無關係. : 開羅宣言體系若認定為條約,即形成日本交付台澎予ROC的義務。 :  形成義務和履行義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  每個ROC的男性成年即形成服兵役的義務,履行義務的年齡則因個人而異, :  並不是形成兵役義務的那一瞬間就已經履行完畢。 :  考慮條約的有效性,並不能只以該條約進行考量。 :  例如ROC在1945年6月26日,簽署了聯合國憲章。(而且還是第一個簽的) :  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 : "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 :  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  聯合國憲章在1945年10月24日生效。 :  ROC即不得以威脅或武力侵害日本之領土完整(包含台澎)。 可是,瞎子 你知道你的日本祖國要到快1960年才能當聯合國會員嗎? 之前就算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去迫害他,也不算會員國之間如何怎樣相姦啊 且會員之間都不應傷害對方領土完整了 娜用屬於其他方法藉由內閣閣員間的1953年屁話就想傷害會員國領土完整 的非會員國,是不是更屬無效? 還是非會員國比較大,放個屁都能裂解他人國土完整? :  自當日起,開羅宣言體系有關中日兩國領土割讓的法律效力失效。 :  而當時,日本還沒有履行"開羅條約",放棄其領土, : 台澎尚未自日本割讓給ROC。 : (有關領土割讓以條約為依據的部分,之前已經有討論過了。 :  基本上ROC用軍隊去佔領日本的領土,並不代表它自日本取得領土主權。) : 另外就是ROC自己簽的非戰公約, :  同樣否決了開羅宣言體系的有效性。 :  一個只對五國有拘束力的條約體系, :  法律位階上顯然低於多國簽署的非戰公約與聯合國憲章。 : 就算是開羅宣言本身,也表明了: : "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 : 三國絕不為自己圖利亦無拓展疆土之意思。" : 要說開羅宣言可以建立日本割讓領土與ROC的義務, :  顯然是自打嘴巴。 : 本來即使是這個樣子,ROC還是有辦法"光復"台澎。 : 就是由台澎當地的居民進行自決併入ROC。 : 類似處理戰敗國放棄領土的先例很多,可以參考一戰的例子。 :  何況一開始台澎人民還是很歡迎ROC,是ROC自己搞砸的。 :  假如ROC沒搞砸,外國人確實感受到台澎人民併入ROC的意願, :  他們也沒什麼理由反對。 : 基本上討論二戰後的領土變遷,有兩個原則是必須注意的。 :  第一個是非戰原則,即國家不得以戰爭推行國策。 :  不過這個原則並不是漫無上綱的限制武力。 :  基於抵抗之必要而行使武力為天賦之權,毫無疑問是合法的。 :  為了協助盟國抵抗入侵而行使武力,也是合情合理。 :  要求戰敗國做出包含領土範圍在內的若干限制, :  還稱得上是一勞永逸的抵抗手段。 :  但是向戰敗國提出割讓領土的要求,很明顯就超出了抵抗的範圍。 :  它的目的並不是確保自身現有的權益,而是擴張自身的權益。 : 第二個是自決原則,即人民有權決定自己應效忠於哪個國家。 : 這兩個原則在被明文化之前,就已經廣泛的被國際社會所認知。 :  威爾遜的14點原則和非戰公約並不是"登"的一聲就冒出來的。 : 想要挑戰這兩個以美國為首所建立的世界秩序原則, :  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一件事情。 :  開羅宣言體系的背後,就是ROC想強迫台澎的居民效忠於自己, :  當然不會被國際社會所承認。 : 最後提醒一件基本常識。 : 聯合國並不是國家,其託管或代管無論是否委託何國, :  都不會改變該地的主權歸屬狀態。 剩下都是屁話 -- 日本當時尚非聯合國會員時,日本是不是國家?或只是流亡殘存政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193.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462822484.A.02F.html ※ 編輯: unclefucka (124.11.193.139), 05/10/2016 03: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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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會員國或國家", 包含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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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3:40, , 2F
另外, 假如用加入聯合國與否判定是否為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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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3:40, , 3F
那兩韓獨立後有將近50年的時間, 他們不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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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3:40, , 4F
這種論點顯然脫離現實
05/10 03:40, 4F
中華民國不是用這種理由給你們消滅千百次了? 每次集會就消滅一次.....

05/10 04:21, , 5F
瑞士於2002年才以保持中立原則加入聯合國,則在此前並非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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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04:21, , 6F
立國家?是非題,對或錯請搶答!
05/10 04:21, 6F

05/10 06:17, , 7F
如果採信徐福到日本的說法 但日本只是秦朝的流亡政權
05/10 06:17, 7F

05/10 08:14, , 8F
傳教士政治學新說:國家要件之一必須是聯合國會員 XDDDD
05/10 08:14, 8F

05/10 08:54, , 9F
呂副:呆灣係亞細亞ㄟ瑞士
05/10 08:54, 9F
很多錶,巧克力心喔? 跟風老太婆..... ※ 編輯: unclefucka (124.11.192.77), 05/10/2016 09:12:12

05/10 09:45, , 10F
崩潰
05/10 09:45, 10F
你們的立委閃尿又加惶恐症耶 崩潰? 妳也只能腦補而已。 期望三年後你還有好日子啦。 ※ 編輯: unclefucka (124.11.192.77), 05/10/2016 11:31:48

05/10 20:54, , 11F
本文和推文一堆人在跳什麼針,連中文都看不懂了嗎?那段
05/10 20:54, 11F

05/10 20:54, , 12F
話哪裡會推理出聯合國會員方屬國家?
05/10 20:54,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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