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歷史版新版規 2013/04/27 修訂
歷史版版規 2013/04/26
2013/04/27 修訂
一、總則
1.本板為一討論歷史問題、提供歷史知識分享、交流、發表歷史解釋、見解,以及存放關
於歷史學習相關資源、資訊、情報、方法的園地。
2.下列內容有其他專版,建議可到他板發文:
台灣史——單純以台灣為格局的史事
清代史、古人八卦、架空歷史、日本幕後史、三國及三國演義、台灣公衛及
樂生院史、中國近現代史、軍事戰爭史、日本戰國史等。
3.板規之適用不溯及既往。
4.如版規修改 採取從輕原則
二、板規
二A.關於個人發言形式
1.文章內容長度不超過一行者請使用推文。
連續以推文回應,不得超過五行。請直接回文。
若連續五行之後,先待他人推文,便可再推五行。超過五行者,警告一次
警告三次 水桶一週。
2.本板溝通應使用華語為主,並以正體字書寫。
不限制其他語言之單詞使用或整句引用,但以不妨礙溝通為限;必要時應附解釋。
如上,若引用超越一行字以上,應做完整之翻譯。
除語助詞、特殊效果及正體字無法狀寫之外,禁止使用注音符號行文。
3.轉錄文章應註明出處、作者。
原文作者需同意該文章可以轉貼。
轉貼文章的來源必須限制為學術期刊或著作。
轉貼文章可來自新聞媒體,不過要翻譯成中文
若未得原文作者同意轉錄、轉貼 水桶三個月
二B.關於個人發言內容
1.禁止使用與性器官、性侵犯、閩南語「哭」系列、
及問候親友師長有關之發語詞或口頭禪。簡言之,禁止使用髒話。
違反者水桶二週
2.禁止對板友進行人身攻擊。
禁止侮辱任何民族、宗教。違反者水桶二週
累犯(累犯追溯期為一年)水桶半年
二C.關於板面秩序維持
1.推文陷入爭吵者,或貼文及推文內容企圖煽動他人爭吵者,
也就是舉凡意圖戰文者,板主得將該文上鎖甚至刪除。
2 鬧版者 刪除。依情形給以三個月以內水桶。若初犯者,給予水桶一週
(如一行文 字數不到20字 或非板主濫用公告者、影響版面情節重大者)
3.政治文 刪除
4.未經許可洩漏他人資料(水球,信件等) 水桶半年
5.如在水桶期間 利用分身發文 推文者 給予分身帳號相同之處罰
6.若有其他版規未規定者,但有影響版面、影響版友之情況,版主可依情況
給於三個月以內之水桶
三、執行
1.刪除之文章,皆置於精華區「板務專區」中。
2.凡違反板規並經公告處理者,相關文章皆分類收錄於精華區「板務專區」中。
四、申訴與救濟
1.關於本板板主處分之申訴,以「歷史研究院組務板」HisService為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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