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商鞅列傳
連續po文希望看起來不要像是筆戰。
戰國時代的法家所要處理的那個時代的國家制度問題,無論是法
術勢三派的手法如何不同,其終極目標都在於將權力集中到君王手上,
達成君主集權的國家制度。這樣的理念是針對於舊周朝封建體制而生
的一種改革,從春秋時代「禮崩樂壞」開始,各個封國都盛行公族政
治,國家權力和利益並不存在於君王手上,而是分散於各個公族;當
公族與君王彼此間互動良好時,資源能協調集中,國家就強盛(如晉國)
,當公族與君王、或是公族之間分裂時,國家就衰退(還是如晉國)。這
個情形仍普騙存在戰國初期各國之間,而法家的概念就是帝王學,壓
制這些靠血統連繫的公族,讓權力集中在君王及君王所任用的技術官
僚手上,主張國家利益大於一切利益,所有的施政均以「政府穩定」與
「富國強兵」為出發點。
這便是商鞅變法的基本概念,他會去處罰嬴虔等貴族並不足為奇,
因為那本來就是變法要達到的基本目的,他抹掉所有貴族的特權,讓君王
所頒佈的「法令」可以貫徹到每一個階層,而這套法令的精神就是「戰」與
「農」。這一套理念也不是商鞅所獨創,他之前幾年吳起也在楚國搞這套。
在當時的背景下,這種君主集權的改革效果是顯而易見的,原本要打仗,君
王還得去跟公族們拜託支援一些兵和糧,現在這些資源都集中在君王手中,
軍隊訓練後勤全都一體化,自然比其他還停留在公族政治的國家強大。
法家這種君主集權的政治哲學對當代最大的影響就是建立了「政府 –
人民」的關係,這相較起儒家的「禮法」制度有效率很多。儒家著重的在於
個人和個人之間的關係,這些人際關係必須依照以血緣宗法為基礎的「倫理」
去運作,因此君王不是世俗意義下的統治者,而是所謂的「君父」概念。這是
從古老部落體制而逐漸演進的政治哲學,當然到春秋戰國後變得複雜許多,因
而需要一堆禮教,讓每一個人知道自己和對方是處於什麼相對位置,只要大家
緊守自己的位置,社會就會安定。
因此,你不能說法家的「法」是惟一使社會安定、人民各安其份的工具,
儒家的「倫理」和「禮教」也同樣可以讓社會安定,只是兩者在資源的配置
上不同;法家讓君王有絕對權力,將資源配給對國家價值最有貢獻的人(依
據當時理念就是戰士和農夫);儒家則是依傳統封建概念,依據血統而漸次
地分配資源。相較起來,法家治術當然比較能創造一個強而有力的國家,這
道理大一統之後所有中國的統治者和知識份子都懂,連儒者都懂,因此大
概除了王莽以外沒有人再嘗試回到西周的封建制度了,貴族的權力不斷縮
減,君權不斷膨脹,西漢先廢掉封國制度,到隋唐後連事實上形成的「世
族」帝王都不能忍受,因而採取科舉制度,這一整套理念都是法家思考的
體現。
不過法家治術當然也有弱點,就是他太強調國家價值,而完全忽略了
個人價值。商鞅要促進生產這個目的是正確的,但他的手段並不是營造一
個好的生產或投資環境,而是用刑罰處罰那些不事「生產」的人(注意,這
邊生產僅限於耕織,做生意不行,唱星光大道更不行)。這個我們不要去論
什麼個人主義或人權思考,連古代人都覺得太超過了吧;再者,商鞅一套
「國富兵強」的口號對處於戰亂時代弱小的秦國會很有吸引力,但等到天
下一統,國家還一直用這套理念逼人民做工做戰,任誰也會受不了,因此
儒家就找到了很好的切入點,結果是,還是一樣是國家價值至上、還是一
樣君主集權、還是一樣以刑去刑,但政府的宣傳卻是仁義、王道、
教化、聖賢,因為這樣包裝起來比較好看,這就是「外儒內法」的精神。
最後,我想原po誤會我說「法律公平」的意思了,「法律公平」並不
等於「執法公平」,我們今天假設規定女人沒有投票權,然後徹底去執行它
,這當然在執行上會很公平,但法律本身卻是不公平的。法家就是太少對
於法律內容進行探討,其立法的目的只為國家(即君王),而沒有思考到個
人在法律中的價值,自然更不會去思考平等、自由、人性尊嚴這些現代法
律必須思考的界限了。
再者,商鞅也沒有建立起真正的、現代意義的「法治」,否則為何在
他沒有犯法的情況下,他要被迫逃亡,最後被處以極刑?只因為權力換了
人,「法」也跟著換了。
至於商鞅是否「刻薄」,我想你也同意他是刻薄的吧,只是他刻薄有
見成果而已,要是沒成果就是「殘暴」了。
--
拙著 <滅蜀記> 2008年12月12日台灣出版, 惠請各位支持批評指教。
Blog: http://city.udn.com/v1/blog/index.jsp?uid=Kea01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165.4.89
→
01/22 10:34, , 1F
01/22 10:34, 1F
→
01/22 10:34, , 2F
01/22 10:34, 2F
→
01/22 10:35, , 3F
01/22 10:35, 3F
→
01/22 10:45, , 4F
01/22 10:45, 4F
推
01/22 12:26, , 5F
01/22 12:26, 5F
→
01/22 12:27, , 6F
01/22 12:27, 6F
→
01/22 12:31, , 7F
01/22 12:31, 7F
→
01/22 12:32, , 8F
01/22 12:32,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