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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得] 實在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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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4(24推 0噓 67→)留言9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uelion1938 (笨笨)時間13年前 (2011/08/20 23: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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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就清楚一點. 以下是信件備份. 我的第一封回信. 作者 bluelion1938 (笨笨). 標題 Re: [贈送] 台北市內湖區 娃娃數種. 時間 Sat Aug 20 19:47:51 2011───────────────────────────────────────: 我有在收集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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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7→)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ster01 (我愛瘦子)時間13年前 (2011/08/21 00: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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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以上版友的回應. 來這裡述發一下小小的心得. 如果有冒犯請版主再砍掉吧. 在這個版有一小段時間了. 老實說. 我覺得give版就是版友把不需要的東西送給有需要的人. 在這種你情我願的條件之下完成了義務性的交易. 第一、贈與人和需求者談妥時間和地點. 也得義務性的拿達到雙贏的時間和地點. 我覺得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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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7(17推 0噓 62→)留言7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hite9cat (九命)時間13年前 (2011/08/21 00: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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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沒看見贈送文上有要求要一直掛在線上收發信件或一有手機就要馬上手機聯絡。. 2.站內信不是及時連絡平台,難道有事得離開電腦桌,還要信件告知--. "我等下有事,要離線,之後的信件要晚點才能回,不好意思"?. 3.誰來告訴我,電話都互留,只剩下地點時間沒確定,為什這還不算增送約定成立?. 說好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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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12推 0噓 25→)留言3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icohsnu (nicohsnu)時間13年前 (2011/08/21 00: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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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其實贈與者跟受贈者本來就應該在同一個基準面去看待. 沒道理贈與者犯錯,受贈者就得摸摸鼻子算了. 但是就此事件來說 ch大的感受 大家都能了解. 但試問ch大有沒有在此板贈與東西過呢?. 以我自己送的經驗,我贈與東西一定是我捨不得丟但是一定用不到的東西. 所以我很希望趕快把他處理掉,並不是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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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9→)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noq (夏天)時間13年前 (2011/08/21 12: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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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此版,好奇進來看看. 沒想到剛好看到這系列文,忍不住雞婆一下…. 前面有回文提到送東西的人最大,高興送誰就送誰. 所以要東西的人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之類的. 我不同意這看法耶. 我覺得,雖然是送、也無關東西多大多小…. 說好的就是說好的. 這是禮貌,也是人跟人基本的尊重. 沒有道理說我今天想要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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