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Charlene 讓人怒!!!

看板give作者 (淡淡然)時間16年前 (2007/12/14 22:11), 編輯推噓40(56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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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版上贈送東西近百次,從單身送到結婚生子, 妳是第一個逼我做這種事情的受贈者; 沒關係,妳會生氣是正常的,因為妳拿不到東西又覺得我大牌, 而妳拿不到東西又覺得我大牌,請自省,是來自於沒有尊重贈送者的備註。 請看清楚我在備註裡面說到: 「上列食物請一次帶走,家裡拜託有充分的加熱工具才來領取啊~」 我不知道妳會想到什麼,甚至也不知道妳看了沒有, 但對照一下所送的三項東西與時間點,可以知道它們不是熱的, 就算當場幫忙加溫所有食物,一個人吃也一定吃不下, 尤其魚湯與烏骨雞都是以鍋為量的,重複溫熱新鮮度會有差, 我也不想讓人吃到覺得味道不好的東西(老公煮的原味是很棒的), 故要求有加熱工具的人才來。 回歸正題。 在答應妳之後,我收到一封因為脊椎腳踝受傷而需要滋補的來信, 由於我家交通不便,偏僻難找,如果將食物分兩人份怕不夠覺得很不好意思, 再加上其中兩種湯品對身體復原有好處, 便去信與致電與妳商量這次是否可以改送給那一位受傷的人, 好,妳不肯,就照原訂時間約, 聽妳說沒帶飯盒那我就幫妳用袋子裝,自己回去加熱, 妳竟然反問:「嗄?是冷的?不是熱的嗎?」 ——聽到這句話我就賭爛!分明沒有把我黑底白字的備註看清楚! 連個讀完備註這種對贈送者起碼尊重都做不到,就算有準備回禮又怎樣? 於是,我再次提議改送好了,妳還非常堅持要過來, 所以再問那些湯品妳是否能處理,因為材料很貴,我不希望沒有辦法加熱又白白丟掉, 妳又答:「那也是冷的嗎?我沒有加熱的東西。」 ——言至於此,我就真不知道妳到底跟我要東西是在要什麼的! 即使妳後來說可以再拿去什麼朋友家裡之類的, 我就一整個怒了!更別說妳現在還下啥標題來怒我! 最後,我直接表明不想送妳了, 不只是沒有給贈送者的一個基本尊重使我不爽, 況且這些東西對那位受傷的女孩是更有幫助,我寧願給她, 妳還是堅持要過來,那怎麼辦?說真的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贈送版就是要符合送與拿皆開心的原則, 妳讓贈送者充分地覺得不受尊重,夠了。 就當妳有看到完整備註說要帶回去加熱好了, 結果問妳要到哪裡加熱妳還想半天,要是早有打算怎麼會當我詢問時還想半天? 說實話,妳到底有沒有看到我的完整備註? 總歸一句話就是沒有嘛!不然妳根本就不會驚訝東西會是冷的! 像妳這樣的態度,究竟憑什麼我要把東西給妳? 我還怕妳覺得麻煩全部拿去扔了,順便罵一下贈送者送冷冰冰食物呢! 像妳這樣當賊喊抓賊,以為先發制人就理直氣壯? 妳什麼都沒有看仔細就跑過來,我就一定得送? 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慎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88.85

12/14 22:14, , 1F
請息怒
12/14 22:14, 1F

12/14 22:14, , 2F
看來變羅生門啦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拉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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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14, , 3F
拉椅子 泡茶 磕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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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15, , 4F
都說想改送了 還硬要來 真的很無理
12/14 22:15, 4F

12/14 22:20, , 5F
我那時人已經在路上了ok 而且你讓我在樓下等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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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20, , 6F
還說你在忙 無言 我的美意要給你東西被蹧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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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21, , 7F
我說宿舍沒電鍋還有說我可以拿去外面溫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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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21, , 8F
而已經過了半天 我氣已經消了 不跟你計較摟 讓我中午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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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22, , 9F
既然兩邊都上來了 請私底下寄信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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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22, , 10F
到吃不下 而且 也不只我這讓說你喔 自己看推文 就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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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25, , 11F
路過....但我可以問問,為什麼你會以為是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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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26, , 12F
我贊同Charlene的說法 jessiechou 你沒看完整備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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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27, , 13F
路過+1..如果我知道有人比我更需要,贈送者跟我說我會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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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28, , 14F
原PO文章內有提到可以幫忙弄熱阿 以為是熱的這樣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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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29, , 15F
jessiechou不肯讓給受傷的人吃補..真是過份..真是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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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31, , 16F
可是那時J大已經在路上了啊 拒絕讓給別人也是她的權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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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31, , 17F
大家一開始推文推成那樣,是因為只聽到單方的話吧!不要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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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32, , 18F
大家的推文幫你背書好嗎?
12/14 22:32, 18F

12/14 22:31, , 19F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讓給受傷的人吃補 做好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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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31, , 20F
個人認為既然"答應"人家了 就不要隨意的反悔...
12/14 22:31, 20F

12/14 22:34, , 21F
個人認為既然"答應"人家了 就不要隨意的反悔...+1
12/14 22:34, 21F

12/14 22:34, , 22F
這樣會形成一種風氣.只要有人更需要,就可以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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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34, , 23F
沒記錯的話...在法律上"口頭約訂"也是算契約的一種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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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34, , 24F
那之前的約定不都是浪費時間?=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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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37, , 25F
我看了原文還是會以為要贈送的食物是溫熱的耶 囧rz
12/14 22:37, 25F

12/14 22:37, , 26F
雙方都有不對 但答應就不應該反悔 看文也要看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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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37, , 27F
不送就應該一開始講清楚...而不是讓人白等吧...
12/14 22:37, 27F

12/14 22:38, , 28F
個人認為既然"答應"人家了 就不要隨意的反悔...+1
12/14 22:38, 28F

12/14 22:35, , 29F
既然雙方的意思表示合致...事後的違約會有給付不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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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39, , 30F
沒把文看完就要東西 是對PO文者很不敬
12/14 22:39, 30F

12/14 22:40, , 31F
答應又反悔這也是很要不得的行為 又給人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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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39, , 32F
可以理解C感覺受傷,但也只是沒看到那句話所以連問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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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41, , 33F
是否有必要因為這樣就讓已經在樓下等的人撲空?可以好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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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42, , 34F
既然已經答應了 因為這樣就改變主意 對方的感覺自然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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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41, , 35F
只覺得你相當的大牌 好壞都你再說 別人苦等聯絡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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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47, , 36F
我也遇過不會講話的受贈者,但我沒權利讓對方有被罰的感覺
12/14 22:47, 36F

12/14 22:47, , 37F
anyway 我只覺得我大老遠過去電話聯絡 加上樓下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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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48, , 38F
既然"答應"人家了 就不要隨意的反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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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2:48, , 39F
不覺得好壞都C大在說,版眾也會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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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0 則推文
12/14 23:44, , 120F
理直氣壯跟遠道而來還等很久的A說"我不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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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44, , 121F
@@ 我是指「後來知道是冷的~還是到約定地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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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45, , 122F
讓人家空等又不關機 倒是講得很冠冕堂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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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45, , 123F
其實反悔了不想送也應該明白清楚的告知對方,當對方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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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46, , 124F
老實說看完這篇..我真覺得C大很自以為是.原本不想幫j大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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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46, , 125F
畢竟是當事人才了解的情況..現在C大自己跳出來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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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46, , 126F
給C大..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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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46, , 127F
你家樓下時你不想給也就直接說就是了,不要讓對方浪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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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47, , 128F
間一直再等你,這樣任誰都會不開心啊!要求別人有禮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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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48, , 129F
已應也要用同樣的態度對待別人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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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53, , 130F
既然你有那麼冠冕堂皇的理由要轉送 幹麻不直接跟j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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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54, , 131F
讓他空跑讓他空等你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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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53, , 132F
C大,建議你去看完18482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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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3:54, , 133F
如果j大沒有反映,大家可能會繼續容忍你吧這次希望你可以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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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08, , 134F
答應了反悔不是好榜樣
12/15 00:08, 134F

12/15 00:11, , 135F
滿懷感激的送 滿懷感激的收 這樣的態度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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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15, , 136F
答應人家後還反悔 這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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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35, , 137F
雙方都有些小過失啦~但如果我是j大可能會知難而退~但C大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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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36, , 138F
也不妥啊~~不過j大~就事論事~不要扯到小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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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39, , 139F
看完原文 很明顯不會覺得東西是熱的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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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44, , 140F
不過樓上一些人討論贈與時~可能注意一下民408~贈與人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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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45, , 141F
程度悔約權~除非履行道德上義務XD但我覺得~大家不要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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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45, , 142F
法律了....討論到法律是最後的手段了~傷感情~也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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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0:50, , 143F
這個板就讓它溫馨一點吧~大家都該作為借鏡~~^^"
12/15 00:50, 143F

12/15 01:05, , 144F
C板友我只能說妳如果是送給dawnrosa真高興她沒晃點妳。
12/15 01:05, 144F

12/15 01:06, , 145F
她之前晃點我害我感冒一個星期。因為突然下大雨。
12/15 01:06, 145F

12/15 01:21, , 146F
不守信
12/15 01:21, 146F

12/15 01:23, , 147F
原來答應人家還可以臨時反悔
12/15 01:23, 147F

12/15 01:31, , 148F
我看你才該檢討吧 只能說你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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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02:01, , 149F
就事論事,幹嘛扯到人家小孩 ....
12/15 02:01, 149F

12/15 02:35, , 150F
做善事就要阿莎力一點,設定太多條件這樣不太好吧!
12/15 02:35, 150F

12/15 02:43, , 151F
設立條件是防止被受贈者婊 只不過今天變成她婊受贈者
12/15 02:43, 151F

12/15 02:44, , 152F
人家都大老遠過去了,妳也未免做太狠了吧!!他執意要拿了
12/15 02:44, 152F

12/15 02:47, , 153F
為什麼你還一直認為他會丟掉或是不珍惜呢?好不信任別人。。。
12/15 02:47, 153F

12/15 03:33, , 154F
推brabo大 權利未移轉前,C大得撤銷贈與
12/15 03:33, 154F

12/15 03:37, , 155F
但不用擔心法律問題 並不代表不用做好人
12/15 03:37, 155F

12/15 12:55, , 156F
民法408是指:權利未移轉前,C大得撤銷贈與;
12/15 12:55, 156F

12/15 12:56, , 157F
但不代表有權撤銷就不用付民法410條之責任,若其是因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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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12:56, , 158F
或重大過失而撤銷,贈予者還是要負責
12/15 12:56, 158F
poohkoala:轉錄至看板 Test 12/15 14:00
文章代碼(AID): #17Oexvxs (g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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