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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充滿BUG的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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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5推 2噓 87→)留言94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wcl4 (wcl4)時間5年前 (2018/07/04 02: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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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轉貼廖元豪教授對於公投法的兩個觀點. (廖元豪教授是當初憲法法庭的聲請方台北市政府的代言人). 創制複決傻傻分不清─公投法應該真讓人民「立法」. http://www.storm.mg/article/430185. 公投是人民立法,不是投票大秀. http://www.storm.mg/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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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SredDonita (S紅_多妮妲)時間5年前 (2018/07/04 10:58),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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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的:. 順便一提,其實民法生效這個說法也是很有問題,因為民法根本沒有禁止同志結婚. 講白話一點,釋憲結果明顯表示,戰場根本不是在民法&專法之間的修訂或撰寫了. 只是大法官跟行政部門說明,民法本來就沒有禁止,所以你們必須要讓同志結婚. 一切都還是回歸到行政部門要如何執行. 所以法務部或是內政部戶政
(還有69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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