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 一段五年前的你

看板gay作者 (承凜)時間3年前 (2020/08/11 02:06), 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這篇文與其說是尋人倒不如說是心情文。 就借這篇文也說說我自己吧。 人啊,都是重情又絕情。 其實未必不好,你也不知道再見面會不會是打破想念美好的開始。 就我個人而言吧,數年前被前任甩了,後來他又與我聯繫,向我道歉當初走得橫絕。 我從初時的反唇相譏,到後來選擇算了,雖然只是偶爾聊聊也就當作還是朋友。 一直又到前年我們才又終於見面,吃了頓飯。 原以為能無話不談但卻是尷尬無語。 人,離得遠了。 隨著距離的演進,原本可以容忍的價值觀差異就有機會逐漸擴大,直到不足一哂。 從食物到談話的內容,都讓我無言以對,他倒是絲毫不覺。 後來又因細故齟齬,我便與他罕有來往了。 對於那次品味崩壞的餐敘,我只想說。 「汝得嘴真是奇差無比,連吃東西的品味都這麼差,啊不就還好不是我付錢(?」 唉,不提也罷,也許真是我做人失敗。 對於別離,我一直是捨得放下,依憑自我意志的去做選擇,在這世上,有很多人不想下決 定,所以將決定權交予他人。 因為他們知曉,有更多的人,不會去怪罪不選擇的人。 不論接下來的結果是什麼,總是這樣的想法,幸好是我,所以是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89.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97082771.A.836.html

08/11 14:42, 3年前 , 1F
這敍述好 真切~
08/11 14:42, 1F

08/11 14:44, 3年前 , 2F
一般人是真的不太怪罪 那個不選擇的人
08/11 14:44, 2F

08/11 14:45, 3年前 , 3F
不選擇的人,有時候是會以 弱勢被迫的姿態呈現!
08/11 14:45, 3F

08/12 02:02, 3年前 , 4F
拖著不解決比直接拒絕更可惡
08/12 02:02, 4F
文章代碼(AID): #1VCOoJWs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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