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同婚?消失

看板gay作者時間7年前 (2018/11/03 09:45), 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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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原來你就是我同事...... 除非另一間公司也有人說了一樣的話 (家庭甜蜜房車 : 一個爸爸、一個媽媽、一雙兒女外加一條黃金獵犬或是可魯, : 有些人只是在趕流行bla bla...事實上它們根本就不是同志) 然後你又去問辦公室同事支不支持......... 大家都支持好嗎?? 大部分有表態的人都跟你說支持的原因了, 只有你一個人在自我懷疑,覺得不行, 一直說:是這樣嗎?真的嗎? 你現在顛倒是非, 來這邊問大家的意思是什麼? 關於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 本來就是基本人權這塊我不多論述, 有腦袋的人應該都要了解, 兩好三壞,大家一定要投喔! ※ 引述《lurara (魯拉拉)》之銘言: : 最近和辦公室同事聊天聊到同志公投... : 我印象蠻深刻的是她婚前說她有很多同志朋友,非常支持同志bla bla... : 最近結婚後她說他反對同志結婚,我問她你的看法怎麼差這麼多呀! : 她說結婚後她才知道家庭的重要性,最好就像是是一部家庭甜蜜房車 : 一個爸爸、一個媽媽、一雙兒女外加一條黃金獵犬或是可魯, : 而且她覺得有些人只是在趕流行bla bla...事實上它們根本就不是同志 : 於是我問她那公投你會投贊成還是反對? : 她說她公投會投反對票(重點她還有連署同志公投) : 我當下聽到覺得超傻眼的 : 嗣後我問了一些同事(平常有在支持同婚的) : 它們也都說尊重同志但還是會投反對票 : 這其實讓我蠻難過的! : 於是我看了公投連署,我也想投反對票了 : 畢竟就算是適用民法變成一夫一夫制也還是沒辦法保障其他少數人權益 : 為什麼當初連署的時候不提多夫多妻制啊!到底是誰提案的啦! : 我再想如果當初用成多配偶制,大家各取所需,就像是吃自助餐想夾什就夾什 : 反而選擇更多。 : 有人可能覺得我的想法天馬行空,其他法律問題怎麼解決... : 那就採登記制,所有權利義務都先向戶政登記,登記完全才能算婚姻成立生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70.254.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541209542.A.2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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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57 X111/03 - □ (本文已被刪除) [lur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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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男性行為是容易造成愛滋病毒感染的高危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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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在瑞典,就像「某些飲食飲酒習慣是容易促成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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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病的高危險行為」一樣,只是一個務實的提醒。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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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一句話在臺灣,則常常成為針對同性性行為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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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揶揄。可怕的不是喝酒,而是無節制地濫飲。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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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同性性行為,而是所有沒有正確安全知識、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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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的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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